甘肃省文化馆,是隶属于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前身是成立于1956年的甘肃省群众艺术馆,2003年更为现名。甘肃省文化馆主要提供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负责组织、培训、指导全省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创作文化艺术作品,培养业余文艺人才,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研究文化理论等工作。
馆址位于兰州市城关区通渭路91号,馆舍建筑面积1452平方米。
1956年12月9日,甘肃省群众艺术馆正式成立。馆址位于兰州市共和路(今金塔巷)93号,首任馆长田沛东。
1957年8月,冯毓清任馆长。同年底,省文化局直属的美术工作室、音乐工作室和戏剧研究室并人省群众艺术馆。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群众艺术馆的工作全面停止。1967年至1968年,所属职工陆续被派往五七干校和基层锻炼。
1972年,成立甘肃省群众文艺工作室,入驻兰州市东岗西路50号(原甘肃省中苏友好协会大楼)进行筹备工作。1973年初,工作室正式开展工作。
1975年底,搬至段家滩甘肃省电影公司(原兰州电影制片厂)院内办公。1977年底,搬回东岗西路50号。
1978年底,《甘肃文艺》编辑部美术组的大部分人员从省群众文艺工作室划出,筹备甘肃省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的恢复工作。1979年初,省文化厅群众文化处和省群众文艺工作室实行合署办公。
1980年6月,更名恢复为甘肃省群众艺术馆,内设民间文艺收集整理部、辅导部、编辑部、美术摄影部、办公室,不再与省文化厅群众文化处合署办公。
2003年12月,省文化厅报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更名为甘肃省文化馆。
2011年11月9日,开通网站。(现已关闭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