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 (Congressional-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简称CECC)是美国国会于2000年10月成立的独立委员会,通过H.R.4444号法案成立,被赋予的法律职能是“监察中国法治发展和人权”,并于每年向美国总统和美国国会提交一份年度报告。
H.R.4444号法案中规定委员会的职能是:
2002年至2012年,国会及行政部门中国问题委员会共计提交了11份年度报告,包括对国会在与中国外交方面的多个建议。2002年的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包括:
委员会的活动经费由美国国会拨款,委员会必须就其在每一个税务年中的支出向国会提交报告。
委员会由23人组成,包括:9名众议院议员,由众议院议长选定;9名参议院议员,由参议院议长选定;美国国务院、商务部、劳工部代表各一人,以及资深政府代表2人,由美国总统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