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书依种类可分成正史、野史、别史、杂史等。东亚传统的史书依体例又可分为纪传体(以人物为主轴)、编年体(以时间为主轴)、纪事本末体(以事件为主轴)、别史体(以国为主轴)、杂史体(以遗文旧事为主轴)、政书体(又称会要体,以典制为主轴)、史评体(以史事评论为主轴)、纲目体(以年表为主轴)、谱牒体(以宗谱为主轴)等等,依时间又可分通史与断代史、国别史等。中国最著名的史书莫过于西汉司马迁所著《史记》与北宋司马光所著《资治通鉴》,人称“史学两司马”。
中国西周末年各诸侯国已有历史记载,如晋国之《乘 (史书)》、郑国之《志》、楚国之《梼杌》、鲁国之《春秋》等,《墨子》里面说墨翟曾见过“百国春秋”。早期的史书都是以编年史的形式存在,晋朝太康年间汲冢出土的《竹书纪年》也是编年体。
东汉末年,荀悦撰成《汉纪》,开创了编年体的断代史。北宋司马光撰《资治通鉴》,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下至五代周世宗显德六年(959年),编年体的优点是方便考查历史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了解历史事件之间的联系,还避免叙事重复,《资治通鉴》的成功开创了撰写编年史的高潮。陈寅恪曾说:“中国史学莫盛于宋。”。编年体盛行起来,从而产生了纲目体与纪事本末体,梁启超以为:“盖纪传体以人为主,编年体以年为主,而纪事本末体以事为主。夫欲求史迹之原因结果以为鉴往知来之用,非以事为主不可。”
范晔撰著《后汉书》时曾对纪传体和编年体进行过比较。他说:“《春秋》者,文既总略,好失事形,今人拟作,所以为短;纪传体,史班之所变也,网罗一代,事义周悉,适之后学,此焉为优,故继而作之。”张辅根据《史记》、《汉书》字数多寡来评价作者,“迁之著述,辞约而事举”,所以认为《史记》优于《汉书》。干宝《晋纪》,“其书简略,直而能婉,咸称良史。”
袁宏谈及写作动机说:“予尝读后汉书,烦秽杂乱,睡而不能竟也,聊以暇日,撰集为《后汉纪》。”袁山松撰写《后汉书》,他总结说:“书之为难也有五:烦而不整,一难也;俗而不典,二难也;书不实录,三难也;赏罚不中,四难也;文不胜质,五难也。”
杜佑推出《通典》后,史书增加了典制体,又衍生了会要体。
章太炎在《中国通史略例》主张以《表》、《典》、《记》、《考纪》、《别录》等五种体例来撰写历史;梁启超在《中国史叙论》主张以《年表》、《载记》、《志略》、《传志》四种体例撰写历史。
梁启超在《新史学》将史籍划分为十种二十三类,即正史(官书、别史)、编年、纪事本末(通体、别体)、政书(通体、别体、小纪)、杂史(综记、琐记、诏令奏议)、传记(通体、别体二)、地志(通体、别体)、学史、史学(理论、事论、杂论)、附庸(考据、注释)等。
日本最迟自飞鸟时代起开始自行编纂史书,以纪传体为主,最初有圣德太子和苏我马子编著的《天皇记(日语:天皇記)》、国记(日语:国記)、《臣连伴造国造百八十部并公民等本记(日语:臣連伴造國造百八十部并公民等本記)》等,但前二者已散佚。而编年体轶书《旧辞》更可能在六世纪或之前已成书。之后的《帝纪》则是谱牒体。
奈良时代起,日本史书出现了特有的国史体,为编年体的分支,内容及编幅较为简略,《续日本纪》为第一本国史体史书。
刘知几将史学文献典籍分为六类,“古往今来,质文递变,诸史之作,不恒厥体。榷而为论,其流有六:一曰《尚书》家,二曰《春秋》家,三曰《左传》家,四曰《国语》家,五曰《史记》家,六曰《汉书》家。”
阮孝绪《七录》分史部为十二类,即《国史》,《注历》,《旧事》,《职官》,《仪典》,《法制》,《伪史》,《杂传》,《鬼神》,《土地》,《谱状》,《簿录》。《隋志》分史书为十三类,即《正史》,《古史》,《杂史》,《霸史》,《起居注》,《旧事》,《职官》,《杂传》,《仪注》,《地理》,《谱系》,《簿录》,《刑法》。
清朝《四库全书总目》分十五类,即《正史》,《编年》,《纪事本末》,《别史》,《杂史》,《诏令奏议》,《传记》,《史钞》,《载记》,《时令》,《地理》,《职官》,《政书》,《目录》,《史评》。
章炳麟称明末浙东史学:“自明末有浙东之学。万斯大、斯同兄弟,皆鄞人,师事余姚黄宗羲,称说礼经,杂陈汉宋,而斯同独尊史法。”
史书未必一定能如实纪录历史,而是收集各地事件,再编集成书。史书的真实性一直受到质疑,被指是统治者的治国工具。刘知几称之:“自战国以下,辞人属文,皆伪立客主,假相酬答。”其中有诸多不合理或以神鬼描述的文字,如皇帝未出生便有龙气包围之类。而在当时修书时皇帝必定会对史官加以控制,增加奉承之说话,删除负面事件,如唐太宗的皇位问题。而后代的皇帝亦会对前朝的历史加以篡改,以保证江山正统,清朝的历史则被指是褒扬满族对中国的贡献。即便在现代,不论资讯如何发达,亦常常出现消息被封锁的情况,所以学者只能认为史书皆有不少虚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