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桌,是福建、台湾、潮汕等闽南文化地区的民俗筵席活动,为外烩的一种。许多著名的福建菜、台湾菜、潮汕菜菜式,都源自于办桌文化。
办桌是福建、台湾等地区常见的摆宴席习俗,如婚丧喜庆、新居入厝、弥月庆生、谢师饯行、尾牙春酒、庙会庆典、地方选举等,都会举行办桌,邀请亲朋好友及邻里,一同前来就餐庆祝。办桌通常是以在马路边搭棚架、寺庙广场、学校操场或地方民众活动中心作为场地,现场搭起炉灶与备菜的桌台,现场烹煮食物,之后上桌,由参与者共同享用。
在办桌活动中,由总铺师负责决定与主导整个宴会的菜式与流程。在总铺师之下,是一般的厨师,通常是跟在总铺师身边的学徒。在专业的厨师之外,还有一些来帮忙切菜、洗碗、上菜、打扫的临时帮佣,台湾南部称水脚,北部则称小工,或女工。
办桌中,包括菜式选择,上菜顺序,以及座位安排等,都有许多古老礼俗的禁忌与规定需要遵循。
台湾办桌活动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清治时期。在福建、广州传统称作“办酒”或“到烩”的宴客文化随着移民来到台湾。在台湾早期汉人宴客时,除了自家人张罗酒菜外,还邀请厨师到家中烹饪筵席菜肴,早期只有富有人家,有资本可以置办酒席宴请客人。该酒席具备的集体动员、开放参与的特质,主要是表现于餐宴和祭祀。从许多清代台湾官员、文人的著述或其编修的方志中,常可见到关于台人“家有喜事及岁月时节,宴客必丰”、“肴罄山海”等等描述,当时依照财力差异,有城乡之别,乡村地区此现象少,在日常饮食上也多所节制。
清中叶以降,随着士绅阶层的兴起,纷纷倾注巨大的财力,兴造规模宏大的园林,台湾也开始兴起另一种形态的办桌活动,即在私人园林的花厅中,由专业家庭厨师料理的宴会。日治时期,由酒楼业者承揽到府办理筵席的业务外,农村地区开始出现目前概念中的办桌活动,但尚未专业化,而是由擅长烹饪的村民帮忙,并提供自家的锅、碗、瓢、盆、炉灶、材火和桌椅,由客人自己端菜上桌。
现代办桌活动,约在1970年代兴起,至1980年代最盛。因为场地费支出不多,所以主要的花费都在食材之上,主办者会尽力以平价又道地的食材来满足宾客
办桌活动最著名的地方在高雄市内门区,1970年代有位名叫汤猪脚的总铺师,他积极训练弟子,等出师后自立门户,让弟子再收徒弟,以这种方式让总铺师快速扩展到台湾各地。至2005年,全区仍有超过150位总铺师,每五户就有一户以办桌为职业。2001年起,台湾交通部观光局将内门的办桌列为“台湾地区十二项大型地方节庆活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