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孟晟(1422年-?年),字尚晦,直隶池州府铜陵县坊市(今五松镇)人,明朝政治人物。
景泰五年(1454年)考取进士,被朝廷授予大理寺的评事官,专门推断十分棘手的疑难案件。后来,因为工作出色,他又升任云南省的按察佥事,在地方上代表朝廷进行巡视和监察,对过去的案件进行审核,对失职的官员进行弹劾,在很多职能上都相当于现在的纪检干部。
陈孟晟在任按察佥事时,对待工作兢兢业业,但是自我要求非常严格,始终坚守清廉。他在对过去案件进行审核过程中,发现了很多错断的案件,于是将它们一一进行了平反。这些被平反案件的当事人非常感激,可是知道他十分清廉,都苦于无法报答。等到他任职期满要回到故里时,许多人来送别,其中那些被平反的人以为这时候送来一点财物他应该不会拒绝,于是带了很多礼物来拜访,可是都被陈孟晟拒绝在门外。他的惠政清风远近闻名,朝廷知道后给予了嘉奖,云南的老百姓更是对他十分爱戴,在他卸任一年后,还有人不远万里从云南赶到铜陵来感谢他,也被他婉言谢绝了。
他死后葬在长江旁边的羊山矶,在他的家乡原本还有祭祀他的祠庙。
曾祖陈弥坚,祖陈嗣良,父陈玥,母何氏;继母李氏;继母孙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