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良原繁(1834年6月29日-1918年8月13日),日本武士、官僚。静冈县令、冲绳县知事、贵族院议员、元老院议员、锦鸡间祗候、日本铁道会社(后甲武铁道会社兼任水户铁道社长)社长等。男爵。
奈良原繁原名混,幼名三次,通称喜八郎,名乘幸五郎。萨摩藩出身。其名字中的“繁”则是后来明治7年(1874年)依岛津家家令而改的。其兄喜左卫门热衷于学习剑道的药丸自显流,兄弟二人以善于使用枪术而知名。文久二年(1862年)跟随岛津久光上京,在寺田屋事件中担任镇抚使。在同年生麦事件中,有传闻称斩杀英国商人查理·理查德森的不是兄长奈良原喜左卫门,而是奈良原繁。翌年的八月十八日政变中同高崎正风等人暗中活跃,成功将长州藩的势力驱逐出京都。在萨英战争中,兄长喜左卫门参加了战斗,奈良原繁自己没有参加。
奈良原繁反对西乡隆盛讨幕路线,明治2年(1869年)2月戊辰战争期间回到萨摩藩,同下级藩士发起藩政改革。明治4年(1871年)12月,作为冲绳特使前往鹿儿岛县任职。明治7年(1874年)2月,成为岛津忠义的家令。明治9年(1876年)9月兼任玉里家的家令。明治12年(1879年)担任内务权大书记官、明治14年(1881年)担任农商务权大书记官。明治16年(1883年)任静冈县县令。明治17年(1884年)任日本铁道社社长。
明治25年(1892年)就任冲绳县知事,在杣山问题上同冲绳本土政治家谢花昇发生严重对立,奈良原繁下令县厅镇压谢花的冲绳俱乐部。奈良原繁在任期间实施强硬的改革政策,因此得到了“琉球王”的绰号。他确立冲绳土地整理法,对冲绳县的土地进行整理。同时他也阻挠支持原琉球王族第二尚氏成为世袭冲绳县知事的公同会运动。
在日本,钓鱼台列屿中最大岛钓鱼岛上的最高峰高华峰被称为“奈良原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