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库事件是一场发生于1912年(明治45年)5至6月之间的抗日事件,地点是台湾嘉义厅大埤头庄土库仔(今云林县大埤乡)。当地人笃信一个已故乩童柯象的肉身佛像,当地的业余乩童黄朝即假托柯象降乩指示,将由自己担任“台湾国王”,号召民众一同驱逐日本统治者。但黄朝尚未举事,本案即爆发,黄朝在逮捕过程中持菜刀杀伤警察,被捕后死于狱中。其余从犯一一被捕,连柯象的肉身佛像,也被日本官员没收。
黄朝是一位居住在嘉义厅大埤头庄土库仔、以苦力劳动为生的三十一岁男子,他同时在当地的北极殿担任乩童;黄朝的舅父黄老钳则同是苦力,年五十三岁;二人常在工作中受日本籍人士欺压,因而经常与之发生冲突,因受中国的革命党启发,1912年5至6月之间,黄朝称柯象封他为“台湾国王”,号召平日不满日籍人士行径的同伙们聚集 ,并预定在八月起义武装抗日,届时会有清朝的大军来一同共襄盛举。
黄朝以利诱手法号召信众,拿出一些茶色与蓝色的丝线展示给信众看,说这些线在紧急情况下,会变成黄金跟白银,也威胁说如果不信仰他,会遭到洪水灭顶之灾;他给予信众茶水,只要喝了就可以得到神灵加持,避免洪水之难,还可以刀枪不入,但代价是成为黄朝的忠心士卒。黄朝还告诉信众,日本也即将被洪水淹没,中国也来了两位进士宣称要杀光日本人,杀光日本人之后,黄朝就是大王,黄老钳则为副王,只要参与起事的人,人人论功行赏。清朝皇帝现年十三岁(事实上宣统皇帝只有六岁,而且已经退位),七年后成年之期,他也会来台湾。
黄朝自称通晓“神之拳法”,将信众组织为“刀枪不入的武团”,并打算运用此团,灭亡日本人。
不久,当地区长张兵、保正张加高、甲长张龙等人随即得知相关消息并将之呈报警察机关;警察圆崎群治等随后差遣台湾籍巡查补陈读前往黄老钳住处搜查,并命令解散信众。警察离开当地后,黄朝再度现身召集群众商讨起义事宜。
不待黄朝行动,警察根据情报搜捕黄朝、黄老钳等十六人,并决定将黄朝带至派出所讯问;但是,黄朝在逮捕过程中持菜刀杀伤警察圆崎氏,并马上被众警压制。
同年6月30日,黄朝暴毙于看守所。
同年9月3日,台南地方法院依《匪徒刑罚令》 宣判该案主事者死刑,其余则分别为无期徒刑二人、有期徒刑十二人、行政处分一人。
此外,柯象的木乃伊也被以“犯罪证据”的名义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