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永家(1936年7月10日-2022年3月24日),台湾民事诉讼法律学者,日本东北大学法学博士,台湾大学法学院名誉教授,专业领域包括民法总则、民事诉讼法、国际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法、破产法、民事诉讼法实例研究、法理学、法学绪论、中国法律思想专题研究。
1936年出生于台北市,1955年自建国中学高中部毕业,1959年自台大法律系法学组毕业。1964年9月28日到东北大学接受齐藤秀夫教授的指导攻读博士学位,1971年受聘为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开授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专题研究、民事证据法、法学绪论、日文法学名著选读课程、国际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实例研究等课程。其于台湾首先介绍之新诉讼标的理论,2001年自台大退休,2022年3月24日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