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西玛姨娘》(印尼语:,精确拼音:)是1932年的一部荷属东印度电影,由巴赫迪亚·埃芬迪(英语:Bachtiar Effendi)为陈氏影业执导。这是继1929年的默片版本之后,第二部改编自G·弗朗西斯(G. Francis)1896年的小说《达西玛姨娘的故事》()的电影。 影片讲述了一个年轻的巽他族姨娘(英语:njai)(小妾)被骗嫁给一个不爱她的男人,最终被杀害的故事。这部电影是陈氏影业制作的第一部有声电影,也是第一部由印度尼西亚土著(英语:native Indonesian)导演的电影。电影评价褒贬不一,目前或已散失。
达西玛是英国人爱德华·威廉(Edward William)的姨娘(英语:njai)。他们和女儿南希一起住在巴达维亚(今雅加达)甘比尔广场附近的家中。他们的幸福生活在马车司机萨米温(Samioen)爱上达西玛后被打乱。尽管萨米温已经和哈娅蒂(Hajati)结婚了,他试图用魔法(goena-goena)来赢得达西玛的心,并请蛋商马克·布永(Mak Boejoeng)来吓唬达西玛,说她触犯了齐纳(不正当性行为)。
萨米温最终成功了,达西玛带着她的黄金珠宝去和他及哈娅蒂一起生活。哈娅蒂同意让萨米温娶第二个妻子,因为她只想要达西玛的钱,并用这些钱去赌博。当达西玛意识到自己被骗后,她开始密切关注自己剩余的财富。为了能把她剩余的钱财全部拿走,萨米温叫来了暴徒普阿萨(Poeasa),他们计划一起杀死达西玛。一天晚上,当达西玛去听故事的时候,两人搭讪她,杀了她,并把她的尸体扔下桥。萨米温和普阿萨后来被捕,并被判处绞刑。
《达西玛姨娘》由巴赫迪亚·埃芬迪导演,陈坤耀、陈坤显兄弟拥有的陈氏影业出品。埃芬迪凭借此片成为了荷属东印度第一位土著电影导演。该片由莫莫(Momo)和乌斯曼(Oesman)主演。故事改编自G·弗朗西斯(G. Francis)于1896年创作的小说《达西玛姨娘的故事》。陈氏影业此前在1929年已将其改编为同名默片(英语:Njai Dasima (1929 film)),这是他们的第一部作品。这个故事在巴达维亚(现雅加达)已经广为人知,部分原因是这个故事在舞台剧中很受欢迎。为了保证故事的质量,埃芬迪先是采用剧本,后来又采用分镜头,此前这两样东西从未在荷属东印度电影制作中使用过。
这是陈氏影业发行的第一部有声电影,但远不是荷属东印度的第一部。早在1929年,美国电影《Fox Movietone Follies of 1929》和《彩虹人》()就已在荷属东印度上映。次年,由G·克吕格斯执导的荷属东印度境内第一部半有声电影《捕蛙人卡纳迪》也上映了。1931年,郑丁春的《花江的玫瑰(英语:Boenga Roos dari Tjikembang (1931 film))》和王氏兄弟(英语:Wong brothers)的《Indonesia Malaise》又相继上映。为了保证声音的质量,陈氏影业聘请了克吕格斯,采用单系统摄影机来摄制这部电影。
《达西玛姨娘》于1932年1月上映,广告称其为“能说话、唱歌、跳舞,有音乐的有声电影”。该片对包括儿童在内的所有年龄段的观众开放。电影评价褒贬不一。一家报纸的社论指出,宣传册称这部电影“比‘当代电影’《被迫结婚(英语:Huwen op Bevel)》好一百倍”,并对此嗤之以鼻,称这种说法没有什么道理,因为“到目前为止,本土电影的质量都是垃圾”。随后,这篇评论指出了音乐选择、摄影方面的诸多不足,然后得出结论,认为该片总体上确实存在进步,赞扬了扮演普阿萨的演员,且没有过多与剧情无关的场景。不过,尔敏·巴奈在1950年的一篇反思评论中写道,该作品的质量总体上相当不错。
埃芬迪直到1951年才执导了另一部电影《Djiwa Pemuda》,而后来的第一位土著电影导演安查尔·阿斯马拉(英语:Andjar Asmara)在1940年才凭借《卡蒂娜》()开始职业生涯。陈氏影业在发行《达西玛姨娘》后不久就停止了生产,不过最终在1938年重建。此后陈氏影业又发行了《法蒂玛》等几部商业上取得成功的电影。1942年,日本占领荷属东印度,陈氏影业永久关闭。
该电影或已散佚。美国视觉人类学家卡尔·G·海德(英语:Karl G. Heider)指出所有在1950年前制作的印尼电影均已散失。不过,J·B·克里斯坦托(J.B. Kristanto)在《印尼电影目录》中表示,印尼电影资料馆收录了几部荷属东印度电影,使之得以流传。而电影历史学家米斯巴赫·尤萨·比兰(英语:Misbach Yusa Biran)则指出,有几部日本宣传电影藏于荷兰政府新闻处(英语:Netherlands Government Information Service),并留存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