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由国务院制发。
中国烟草标志
国家烟草专卖局,简称国家烟草局,成立于1984年,与中国烟草总公司合署办公,对中国内地烟草业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对全行业“人、财、物、产、供、销、内、外、贸”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中国烟草总公司辖下子公司的烟草总产量达到世界第一,为全球最大的烟草业营运机构。
1981年,国务院决定实行烟草专营,成立中国烟草总公司作为负责机构。1982年1月,中国烟草总公司正式挂牌成立。1983年9月,国务院发布《烟草专卖条例》,正式确立了国家烟草专卖制度。
1984年1月,国家烟草专卖局成立,与中国烟草总公司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属轻工业部管理,李益三任局长、经理。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1993年,根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议,国家烟草专卖局划归国家经贸委管理。
2003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组建商务部,将国家经贸委的内贸管理、对外经济协调和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国家计委的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外经贸部的职能整合划入商务部,国家烟草专卖局改由国家发改委管理。
2008年3月1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规定:“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核电管理以外的职责,信息产业部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2010年,中国烟草总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177亿元,平均每天净赚人民币3.2亿元,赚钱能力超过中国石油。2012年,中国烟草总公司实现利润总额2437.6亿元,实现净利润1786.9亿元,分别增长15.0%和14.5%。2013年,中国烟草总公司实现利润总额2749.2亿元,实现净利润2019亿元,上缴国有资本收益295.68亿元,上缴专项税后利润400亿元,合计约占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的47.7%;全年上缴财政总额8161.22亿元,同比增长13.9%。2014年,烟草行业工商税利达到10517.6亿元,同比增加957.7亿元,增长10.02%;全年上缴财政总额9110.3亿元,同比增加949.1亿元,增长11.63%。2018年,中国烟草总公司实现工商税利总额11556亿元,同比增长3.69%;上缴国家财政总额10000.8亿元,同比增长3.37%;实现工业增加值7877亿元,同比增长4.88%。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烟草专卖局承担下列职能: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烟草专卖局内设机构为副司局级,设置下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