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炳然(1507年-?年),字子晦,四川保宁府劔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嘉靖十年(1535年),登乙未科进士,除新喻县知县,选监察御史。与给事中李文进核查宣府、大同、山西等地兵饷,弹劾前后督抚樊继祖、史道,监司杨锐,指挥冯世彪等一百七十七人侵冒罪。历任按察云南、浙江。升大理寺丞,晋大理寺少卿。改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湖广。进左副都御史,协理院事。
浙江、福建总督胡宗宪下狱,明世宗下诏罢总督职。大学士徐阶以浙江寇刚平定,请设巡抚绥辑,遂进升赵炳然薇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前往,在任期间减免百姓税费。福建巡抚游震得请浙兵剿平倭寇,世宗下诏发义乌精兵一万,命副总兵戚继光率领前往,仍谕赵炳然协剿。同年,戚继光平乱,余寇流入浙江。官军迎战于连屿、陡桥、石坪,斩首百余级。新倭复犯石坪,将士乘胜歼掉。赵炳然以援剿功,再赐金币,进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
给事中辛自修弹劾罢免戎政都御史李�,请择素知兵者取代。于是召赵炳然为兵部尚书,协理戎政。逾年,诏兼右都御史,总督宣、大、山西军务。新平、平远、保平三堡密迩宣府,旧属大同。天城相去六十里,孤悬塞外,隔崇山,寇骑时常出没。赵炳然奏添设参将,别设一营,得到批准。以总兵官马芳等却敌功,召还部,代杨博为尚书。考满,加太子少保。隆庆初,以病乞休。卒赠太子太保,谥恭襄。
曾祖赵佐,祖赵思济,父赵松,母郑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