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公司是一个曾负责管理中国大陆电网和发电厂的公司,于1997年成立。
2002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将原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资产根据其属于发电还是电网业务来划分,并进行资产重组,成立了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两个公司。南方电网负责广东、海南、云南、贵州、广西区域的电网业务,国家电网则负责其他区域的电网业务。各发电厂被划归新成立的国电、中电投、华电、华能、大唐所有。新成立了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和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4家集团公司。并建立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作为监督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