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甲氧基苯环己哌啶(别称3-甲氧基苯环利定,简称:3-MeO-PCP)是与苯环己哌啶(英语:Phencyclidine)(苯环利定)相关的芳基环己胺(英语:Arylcyclohexylamine)类离解型(英语:Dissociative)致幻剂,现作为狡诈家药物可网上出售。3-甲氧基苯环己哌啶主要具备-甲基-D-天门冬氨酸受体拮抗剂(英语:NMDA receptor antagonist)的特性,亦可与σ1受体(英语:Sigma-1 receptor)及血清素转运体产生化学反应。3-甲氧基苯环己哌啶既不具备任何鸦片活性,亦不具备多巴胺再摄取抑制剂的特性。
3-甲氧基苯环己哌啶在-甲基-D-天门冬氨酸受体的地佐环平(英语:Dizocilpine)(MK-801)部分的作用下的Ki值为20 nM,在血清素转运体的作用下的Ki值为216 nM,而在σ1受体(英语:Sigma-1 receptor)的作用下的Ki值则为42 nM。3-甲氧基苯环己哌啶不与去甲肾上腺素转运体、多巴胺转运体、σ2受体(英语:Sigma-2 receptor)(Ki>10,000 nM)三者有化学反应。由于3-甲氧基苯环己哌啶与3-羟基苯环己哌啶在结构上相似,而该结构在在芳基环己胺中均与μ-鸦片受体(英语:μ-opioid receptor)、-甲基-D-天门冬氨酸受体两者具备高亲和性,因此最初普遍预期3-甲氧基苯环己哌啶将具备鸦片类药物活性。然而,配体结合分析(英语:Ligand binding assay)的结果显示3-甲氧基苯环己哌啶就算在其浓度高达10,000 nM时仍不与μ-鸦片受体、δ-鸦片受体(英语:δ-opioid receptor)与κ-鸦片受体(英语:κ-opioid receptor)等鸦片受体产生化学反应。因此,3-甲氧基苯环己哌啶具有鸦片活性的说法现已被视为谬论。
3-甲氧基苯环己哌啶在与-甲基-D-天门冬氨酸受体结合时比苯环己哌啶具备更高的亲和性。此外,3-甲氧基苯环己哌啶在苯环己哌啶的三种茴香基异构体中具备最高的亲和性,而2-甲氧基苯环己哌啶(2-MeO-PCP)和4-甲氧基苯环己哌啶(英语:4-MeO-PCP)两者则分别次之。
3-甲氧基苯环己哌啶可由环己酮和哌啶为原料反应得到。环己酮、哌啶和1,2,3-三唑(英语:1,2,3-Triazole)在甲苯中反应,得到相应的三唑环己哌啶中间体;中间体和3-甲氧基苯基溴化镁或3-甲氧基苯基锂在−78°C的四氢呋喃中反应,三唑基被取代,得到3-甲氧基苯环己哌啶;如3-甲氧基苯环己哌啶再和三溴化硼反应,脱去甲基,则可得到3-羟基苯环己哌啶。3-甲氧基苯环己哌啶盐酸盐为白色结晶固体,其熔点为204℃至205℃。
3-甲氧基苯环己哌啶于1979年首次进行合成,以用作研究苯环己哌啶衍生物的构效关系。然而,3-甲氧基苯环己哌啶对人类的影响在1999年方由化名约翰·Q·必格(John Q. Beagle)的化学家提述:必格称3-甲氧基苯环己哌啶与苯环己哌啶在性质上类似,而两者的效价强度亦相当。3-甲氧基苯环己哌啶,于2011年开放作研究化学品之用,而此前离解性较低的4-甲氧基苯环己哌啶已开放作研究化学品之用。
2012年10月18日,英国药物滥用顾问局(英语:Advisory Council on the Misuse of Drugs)发布一份有关2-(3-甲氧基苯基)-2-乙胺环己酮的报告,称“2-(3-甲氧基苯基)-2-乙胺环己酮的危害相当于《1971年滥用药物法令(英语:Misuse of Drugs Act 1971)》下的第二级管制药品(英语:Drugs controlled by the UK Misuse of Drugs Act)”。报告亦建议将2-(3-甲氧基苯基)-2-乙胺环己酮的所有类似物均列入为第二级管制药物,并建议同时对所有包括3-甲氧基苯环己哌啶在内的所有当时已有的及未有研究的芳基环己胺进行规管。
多年来,加拿大的《受管制药物与物质法令》将所有苯环己哌啶的类似物、衍生物、盐类及其他产物与鸦片类药物、可卡因与其他热门非法精神药物一同列入第一级管制药品。因此,纵使第一级管制药品列表并未明文列入3-甲氧基苯环己哌啶,其已因而被该法令自动禁止使用,而该法令仅特别将苯环己哌啶与氯胺酮明文列入。
瑞典的公共卫生机构于2014年11月10日建议将3-甲氧基苯环己哌啶归类为有害物质。捷克亦禁用3-甲氧基苯环己哌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