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汝霖(琉球语:向汝霖/ショー ジョーリン ;?-1860年5月3日)和名恩河亲方朝恒(琉球语:恩河 親方 朝恒/ウンガ ウェーカタ チョーコー ),是琉球第二尚氏王朝末期的士族,任表十五人之一的御物奉行(国库财政官)。
1858年(咸丰八年、安政五年),向汝霖奉岛津齐彬的命令,从法国人手中购买军舰和大炮。萨、琉方面共应支付代金18万5千两,其中第一年支付6万两,其余分六年付完。不久岛津齐彬病死。因毛恒德诬告,向汝霖于二月二十三日被免职;三月二十八日入狱,由尚健审判。尚健使用酷刑,逼迫向汝霖承认其私自挪用国库款项、阻挠琉球与萨摩间的大米交易、缩小甘蔗种植面积、图谋推翻尚泰王等罪行。向汝霖拒绝认罪,但在十三个月内审问十余次后,向汝霖被迫承认了这些罪行。向汝霖被判处远流久米岛6年的刑罚。不久,于咸丰十年闰三月十三日(1860年5月3日),死在狱中。根据喜舍场朝贤《琉球三冤录》的记载,向汝霖受到了酷刑,脚底被打裂开,最后悲惨死去。
著作有《向汝霖诗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