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梦龙(1574年-1646年),明代文学家、戏曲家。字犹龙,又字公鱼、子犹、耳犹,号龙子犹、墨憨斋主人、吴下词奴、姑苏词奴、前周柱史、顾曲散人、绿天馆主人等。 南直隶苏州府长洲县(今江苏省苏州市)人,同其兄画家冯梦桂、其弟诗人冯梦熊并称“吴下三冯”。 他的作品比较强调感情和行为,最有名的作品为《喻世明言》(古今小说)、《警世通言》、《醒世恒言》,合称“三言”,三言与凌濛初的《初刻拍案惊奇》、《二刻拍案惊奇》合称“三言二拍”,是中国白话短篇小说的经典代表。
冯梦龙少时有才情,“酷爱李氏(李卓吾)之学,奉为蓍蔡”,博学多闻,广为同辈所钦服。为人旷达,不拘一格。曾与文震孟、姚希孟、钱谦益等名人结社作文。屡考科举不中,落魄奔走,以坐馆教书为生。
天启六年(1626年),魏忠贤阉党逮捕周顺昌,冯梦龙也在被迫害之列。冯梦龙发愤著书,完成编纂《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三言”各四十篇,共一百二十篇,多为宋元明话本中艺术佳作,历来被读者称誉。同时期的小说家凌濛初在其《拍案惊奇·序》中指出:
“独龙子犹氏所辑(喻世)等诸言,颇存雅道,时著良规,一破今时陋习。而宋元旧种,亦被搜括殆尽。肆中人见其行世颇捷,意余当别有秘本,图出而衡之。不知一二遗者,皆其沟中之断,芜略不足陈已。”
晚年冯梦龙仍孜孜不倦,继续创作小说和整理戏曲研究。又曾从事《古今谭概》、《太平广记钞》、《智囊》(重刊时改名《智囊补》)、《情史》、《太霞新奏》等的评纂工作。
崇祯三年(1630年)补为贡生,年已五十七岁,次年破例授丹徒县训导,七年至十一年(公元1634年-1638年)任寿宁知县,当时福建寿宁盛行溺杀女婴的陋俗,他亲自起草〈禁溺女告示〉发布,并严加禁止。此告示收录于《寿宁待志》:
“一般十月怀胎,吃尽辛苦,不论男女,总是骨血,何忍淹弃。为父者你自想,若不收女,你妻从何而来?为母者你自想,若不收女,你身从何而活?况且生男未必孝顺,生女未必忤逆……”
崇祯十七年(1644年),甲申之变,李自成破北京,崇祯帝自缢煤山。冯梦龙悲痛欲绝,他怀着中兴希望编撰《甲申纪事》。后清兵南下,他努力宣传抗清,刊行《中兴伟略》。清顺治三年(1646年)春,梦龙忧愤而死,一说被清兵所杀。
冯梦龙的文学成就主要体现在通俗文学上,他的作品反映了明朝市井黎民的思想感情和道德观念,同时也反映了明朝末年资本主义萌芽时期反抗封建礼教和追求个性解放的色彩。
冯梦龙的作品对于女性饱含同情和赞美,有早期女性解放意识,如:杜十娘、赵京娘、白娘子、周胜仙、璩秀秀、张淑儿,这些他作品中女性都闪烁着人性的光芒,表现了对女性的理解和尊重。
《苏州府志》:“冯梦龙,字南鸿,才情跌宕,诗文丽藻,尤明经学。崇祯时,以贡选寿宁知县”龚鹏程推崇冯梦龙在《春秋》解经与传述的贡献,在龚著《六经皆文》中高举冯梦龙之春秋述要,别开生面。
苏州大学教授杨星月:“冯梦龙是明代通俗文学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