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海到大海(拉丁语:A Mari Usque Ad Mare;英语:From Sea to Sea;法语:D'un océan à l'autre)是加拿大的国家格言。这个短语是拉丁文,出自武加大译本的圣经(诗篇 72:8 )。
武加大译本:
英王钦定本:
圣经和合本:
美国人常用“from coast to coast”(从海岸到海岸)指“全国各地”,但加拿大人则喜用“from sea to sea”,因为对加拿大人来说,“从这海直到那海”还另有意义。 1867年,英国国会通过著名的《英属北美洲法》,特准加拿大立国。所谓“英属北美洲”,实指英国在加拿大的殖民地。同年,加拿大依据该法立国,取国号为 “Dominion of Canada”(加拿大自治领),成为第一个获准自治的前英国殖民地,除国防和外交事务外,所有国内事务均可以自行作主。 然 而,咬文嚼字的人认为“Dominion of Canada”不是《英属北美洲法》的精确用语。该法只说“……加拿大省、新斯高沙省和纽宾斯域省将成立一个国号称为加拿大的自治领”(...... the Provinces of Canada, Nova Scotia, and New Brunswick shall form and be One Dominion under the Name of Canada),故加拿大的国号没有法律依据。在这里,“加拿大省”包括当时称为“上加拿大”的安省和“下加拿大”的魁省。 不管怎样,加 拿大一直以Dominion为国号的一部分。 到1950年代,加拿大为了“政治正确”,才将Dominion一词从国名删去,但没有作出正式宣布。 1982年,加拿大从英国将《英属北美洲法》“引渡”回国,并将该法易名为《加拿大宪法,1867》,但没有删除其内的Dominion,故有人认为加拿 大到目前依然是一个“自治领”。 Dominion源出《圣经》《诗篇》第72章第8节:He shall have dominion also from sea to sea,and from the river unto the ends of the earth(他要执掌权柄,从这海直到那海,从大河直到地极)。英国当年以宗教色彩比较浓厚的Dominion为加拿大这个新政治实体的名称,是不想美国 误会英国打算在北美洲建立一个新帝国,导致双方关系紧张。 后来,加拿大人又从这一段《圣经》节取了“from sea to sea”,并以它的拉丁文版本“A Mari usque ad Mare”为座右铭,刻在加拿大盾徽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