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议会 (希伯来语:הַכְּנֶסֶת () 是以色列的一院制立法机构,设立有120席,位于以色列法定首都耶路撒冷。
作为以色列的立法机构,议会的职权包括通过法律、选举总统及总理(仪式上总理由总统任命)、同意内阁成员任命案(英语:Cabinet of Israel),以及监督政府施政。此外,议会亦选举国家审计长(英语:State Comptroller of Israel)。它亦有权剥夺议员的刑事豁免权、罢黜总统和审计长、透过建设性不信任投票解散政府及罢黜总理,而在解散政府的同时也必须解散议会重新选举。以色列总理也可以解散议会,但在选举结束前,议员仍享有他们现有的权力。
以色列议会的职权包括以下各项:
议会拥有法理上的议会至上权,只要大多数的议员同意,即使是违背基本法的法条都可能可以通过,除非基本法有特殊限制。为了符合1950年通过的一项方案,以色列议会曾扮演制宪议会的角色。
在一份正式宪法仍未颁布前,以及未有基本法以授予司法机构进行司法复核时,以色列最高法院在近年亦使用其权威,作为高等法院以撤销议会与基本法不相称的法例。 议会由议长及副议长主持。
国会的120个议席由直选产生,任期4年,不过有时因为提早举行下一届选举而缩短。年满18岁的以色列公民有资格在选举中投票。
选举采用名单比例代表制,全国划为单一选区,各党所得议席数目以汉狄法分配。政党或选举联盟必需取得不少于总投票数3.25%(2014年修例后)的选举门槛票数方可取得议席。各党的参选人名单是封闭式名单,选民只可投票给某一政党,而不能指定该票属于该党名单内的某一人。
从1949年至1992年,选举门槛定为1%,1992年至2003年定为1.5%,其后为2%,2014年3月修例改为3.25%,于2015年以色列国会选举生效。由于门槛低,一届国会往往会有10个以上的党派存在,而单一政党独自执政的情形不常见,至今为止也未有任何一党可以在某一届选举中赢得过半数议席(61席)。“联盟”(今以色列工党前身)在1969年选举取得56席是最接近半数的一次,“联盟”在选举后通过政党合并而一度在国会拥有63席的过半数,成为单一的执政党。自此,以色列每届政府都是由至少四个政党组成联合政府。
选举过后,新一届国会内各政党的领导人与总统会面,由总统任命最有可能在国会取得过半数支持的政党领导人筹组新政府,新总理需要通过国会信任投票方可就职。
过往有多次不信任动议在国会内提出,但是只有一届政府(伊扎克·沙米尔政府,1990年3月15日)在不信任投票中落败,该届政府虽然在不信任投票中落败,但在工党组阁失败后,沙米尔迅即与其他极右派政党组成联合政府。
另有几届政府虽然未有在不信任投票落败,但仍然辞职。
在1949年1月20日的国会选举后,第一次的国会会议在1949年2月14日举行。
以色列议会大厦位于以色列国会位于耶路撒冷的吉瓦特拉姆,由詹姆士·罗斯柴尔德(英语:James Armand Edmond de Rothschild)斥资建造,并将它作为礼物送给了以色列政府。
每届国会以第几次选举识别。1949年首次选举选出的国会称为“第1届国会”,而2015年选出的一届是第20届。2018年12月,因无法在征兵法修订案上达成一致,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决定解散议会,提前在2019年4月进行选举。
国会在星期四和星期日举办早上导览团,以希伯来语、英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和俄语讲解。星期一、二、三的早上可观看即场的会议。
坐标:31°46′36″N 35°12′19″E / 31.77667°N 35.20528°E / 31.77667; 35.2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