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曹珖像轴》,绢本设色,现藏青州博物馆
曹珖(1566年-1645年),字用韦,号葆素,别号季玉,山东益都县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崇祯间官至工部尚书。明亡,拒绝仕清,写绝命词,绝食殉国。
初名曹珍,为避明仁祖朱世珍讳改。万历二十八年庚子举人,二十九年(1616年)丙辰科联捷进士,授户部主事,督皇城四门。以忧去。起补兵部武选司主事,历职方司郎中。稍迁河南参政,以峻直多忌,以疾辞未任。起南京太常少卿。
红丸案起,曹珖主张严查。天启初加光禄寺卿,历大理寺卿,值魏忠贤当政,请求告归。不久被给事中潘士闻弹劾,落职闲住。御史卢承钦历攻东林,诋毁曹珖狎主邪盟,削籍夺职。
崇祯元年十二月,升户部右侍郎督理京省钱法。晋工部尚书,加太子少保。与总理户工二部事宦官张彜宪不睦,乞归家居。崇祯十七年(清顺治元年,1644年),八月,清廷新任山东总督王鳌永向清廷举荐曹珖,不就。
隆武元年(清顺治二年,1645年),清军席卷东南,曹珖闻讯,自闭一室,正衣冠北面而拜,终日恸哭不食,赋绝命词而卒,年八十。《明史》有传。
著有《大树堂集》三卷、《青州考》、《古文品汇》等。
父曹仲,字汝节,号松菴居士。母高氏。
长兄曹璜,字于渭,号础石,万历十四年(1586年)进士。官至通政司左参议。仲兄曹琏,号还素,别号叔玉,与珖同中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进士。
妻赵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