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罗比逊(John Robison,1739年2月4日-1805年1月30日)是一位苏格兰物理学家和发明家。他是爱丁堡大学的自然哲学教授。
罗比逊生于英国苏格兰西洛锡安的 Boghall 小镇。父亲同名约翰·罗比逊,在格拉斯哥是一位成功的商人。小罗比逊幼时在格拉斯哥小学读书。1750年,进入格拉斯哥大学。1756年,十七岁的罗比逊就得到硕士学位。毕业后,他很希望能够在学校里找到一份工作,成为教授的助手。但是,教授认为他年纪太轻,缺乏考验。父亲想要他从事神职。他觉得需要朝更多的方向发展,
1758年,罗比逊跑去伦敦寻找机会。在那里,他遇到了海军上将查尔斯·诺尔司 (Charles Knowles) 。诺尔司上将觉得他是个年轻有为的读书人,于是派他陪伴正在海军当军官的儿子爱德华.诺尔司 (Edward Knowles) ,成为他的良师益友。1759年,他们一起搭乘皇家威廉号战舰,跟随着舰队前往加拿大,和已在那里的英军部队共同打败法国军,攻得魁北克。在军队里的生活并不好过,罗比逊得了坏血病,只好写信回家求救。
风尘仆仆四年,回到英国后,他又参加了 Board of Longitude 。这是一个于1714年成立的政府单位,专门研究,在海上航行时,怎样得到正确的经度数据。那时候,约翰.哈里逊 (John Harrison) 刚刚设计出来一种更准确的航海经线仪(航海天文钟)。哈里逊年已老迈,无法远行测试新仪器,只好请罗比逊帮忙。1762年,哈里逊的儿子和他乘着船,载着海用经线仪,千辛万苦地航行至牙买加,成功地证实了仪器的正确性。
返回英国后,罗比逊安顿在格拉斯哥,专注于詹姆斯·瓦特和约瑟·布拉克的实用科学。1766 年,他继承布拉克,成为格拉斯哥大学的化学教授。1766年,他做实验证明了静电力的大小随着距离的 2-次方成反比,而指数的绝对误差小于 0.06 。
1770年,罗比逊以秘书的名义跟随着诺尔司上将去圣彼得堡。那时,俄国女皇聘请诺尔司上将来整顿俄国海军。罗比逊在俄国海军学院里教导数学,后来担任数学教授。1773年,回到苏格兰,任聘为爱丁堡大学的自然哲学教授。罗比逊博学多才,精通力学、流体静力学、天文学、光学、电磁学等等学术领域,造就无数科学菁英。很快地,他与莱特女士共缔良缘,有一个幸福无比的家庭。
1783年,他成为爱丁堡皇家学会 (Royal Society of Edinburgh) 的第一届总书记,是爱丁堡皇家学会的创建成员之一。
罗比逊曾经与瓦特共同合作发展蒸汽车 (steam car) 。但最后不了了之。罗比逊是警铃 (siren) 的发明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