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

✍ dations ◷ 2025-06-28 04:57:42 #债权
债权(德语:Obligation (Recht)、英语:law of obligations)是大陆法系法律体系中,一方当事人得请求他方当事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司法上权利,规范此类权利发生、进行及消灭之法律即为债法。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司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权基于债之相对性,原则上仅能对特定人主张。但是有某部分的债权,亦具有对抗一般不特定人的效力,此即为“债权物权化”。 在台湾,债权物权化的种类主要有“买卖不破租赁”、“分管契约”、“预告登记”这三种。民法425条第1项规定:“出租人于租赁物交付后,承租人占有中,纵将其所有权让与第三人,其租赁契约,对于受让人仍继续存在。”一般称此为“买卖不破租赁”,为债权物权化的表现之一。但所有权之移转,并非只有在买卖契约会发生,故更精确的讲法应称为“所有权移转不破租赁”。譬如说,今天甲把房子租给乙,后来甲将房子卖给丙,并移转该屋之所有权予丙,此时,甲、乙间的租赁契约仍会在乙、丙间继续存在,而不会因为房屋所有权人的变动而受到影响。而所以如此规定乃是基于保护承租人之立场而设。民国98年1月23日增订民法第826条之1:最高法院于48年台上字1065号判例中认为:“共有人于与其他共有人订立共有物分割或分管之特约后,纵将应有部分让与第三人,其分割或分管契约,对于受让人仍继续存在。”此亦为债权物权化的表现之一,因为共有人间自己定力的分管契约仅为一种“债权”契约而已,对于第三人并不具效力,但在此却使其对于受让人,益及契约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发生效力,是为物权化的表现。不过司法院大法官会议亦于释字349号解释中特别强调,此判例的适用范围必须限制在受让人明知或可得而知该分管契约的存在,此时期才受分管契约之拘束。倘若第三人无从得知,则该分管契约仍对其不生拘束力。土地法第79条之1第2项规定:“前项预告登记未涂销前,登记名义人就其土地所为之处分,对于所登记之请求权有妨碍者无效。”预告登记乃是指预为保全对于他人不动产权利之取得、丧失、变更请求权所为之登记,其目的乃在防止登记名义人对其不动产有妨碍保全请求权所为之处分,以保护请求权人之权益。譬如甲赠与某地给乙,乙就其对移转标的物所有权之请求权为预告登记后,若甲再就该地设定抵押权给第三人时,其处分将因为妨碍乙所登记之请求权,所以无效。债权一般具有下列的效力: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权的标的即为债权之客体,也就是债务人所应为之给付。而债权之标的于民法中主要有下列几种:基于债之相对性,债权人原则上仅能对债之关系之当事人主张其权利。但在某些情况下,债务人却可能透过积极或消极的方式使其财产减少,进而导致债权人之债权无法受到清偿,此时,为了确保债权能够受到清偿,债权人能行使特定的权利,保全债务人之财产,使其免于受到损害,而债权人行使这些权利,通常必须向债之关系以外的第三人行使,故又有称为是“债权之对外效力”。就债权之保全,民法中设有两种规定:“代位权”及“撤销权”。债之移转主要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债权的移转,即“债权让与”;另一种则为债务的移转,即“债务承担”。债之移转发生的原因,有基于法律规定(如继承),也有基于意思表示而发生,前者称为“法定债之移转”;后者则称为“意定债之移转”。然而不论是法定或意定的债之移转,都仅为债之主体的变更,债之关系本身仍具有同一性,亦即债之关系的内容不会因为主体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债的消灭原因民法债编中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混同。

相关

  • 失调共济失调(英语:Ataxia)是指缺乏规律,或者为笨拙,为一种神经疾病上的特征。失调可以广泛指在中枢神经系统、周围神经系统任何其中一环出状况所表现的病征,例如掌管运动和平衡的小脑
  • 生育权生育权(英语:reproductive rights),又称生殖权利,是一项基本人权。1968年联合国国际人权会议通过的《德黑兰宣言》提出“父母享有自由负责决定子女人数及其出生时距之基本人权”
  • 工作与生活的平衡工作与生活的平衡(Work Life balance)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包含工作(生涯与抱负)与生活(家庭与休闲)的次序。在克拉克提出的“工作-非工作生活”的理论中,将工作与生活的平衡定义为工作
  • 意第绪语意第绪语(ייִדיש yidiš,又译“依地语”)属于日耳曼语族。全球大约有三百万人在使用,大部分的使用者是犹太人,而且其中主要是阿什肯纳兹犹太人在操用此语。意第绪(语)这个称
  • 颚(英语:Jaw),在解剖学中,指在嘴部入口处相对的铰接式结构,最常见的用途是用来进食与咀嚼食物。在大多数的动物身上,都拥有这个解剖结构。在人体解剖学中,又称颌,指嘴部的上下骨骼与
  • 漆书陶文 ‧ 甲骨文 ‧ 金文 ‧ 古文 ‧ 石鼓文籀文 ‧ 鸟虫书 ‧ 篆书(大篆 ‧  小篆)隶书 ‧ 楷书 ‧ 行书 ‧ 草书漆书 ‧  书法 ‧ 飞白书笔画 ‧ 
  • 人工耳蜗人工耳蜗,亦称为“人工电子耳”,是一种植入式听觉辅助设备,其功能是使重度失聪的病人(聋人)产生一定的声音知觉。与助听器等其它类型的听觉辅助设备不同,人工耳蜗的工作原理不是放
  • 雅克·皮卡德雅克·皮卡尔(Jacques Piccard,1922年7月22日-2008年11月1日),瑞士著名深海探险家及发明家。出生于比利时布鲁塞尔,主要的贡献是对于研究洋流的深海探险器的发明改进。
  • 十七省十七省是15世纪到16世纪时,哈布斯堡尼德兰帝国政治体的术语。十七省大致包含低地国,也就是目前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同时再加上大部分现代法国北部省,包括亚多亚、法国佛兰德斯
  • 英国教友会英国教友会是一个英国宗教组织,1927年由教友会国际协会和国际服务教友理事会合并而成。教友会的历史可追溯至17世纪,主张全人类平等、博爱,主张废除奴隶制,曾促成英国当局在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