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献民,字舜举,四川承宣布政使司成都府绵州(今四川省绵阳市)人,明朝兵部尚书、明朝刑部尚书、进士出身。
成化二十年(1484年)甲辰科进士,授行人司行人。弘治初年,选监察御史,巡按云南、顺天府,历官山东按察使司天津兵备副使、湖广按察使。正德年间,因刘瑾乱政而被连坐下狱,被贬为民。刘瑾被诛后,起用为贵州按察使。后升为佥都御史,巡抚延绥,历任南京刑部尚书。明世宗继位后,召为左都御史,此后升为刑部尚书,之后改为兵部尚书。大礼议中,因反对世宗立生父为皇考,而在左顺门与廷臣上疏劝阻,后去世。
金献民,字舜举,四川承宣布政使司成都府绵州(今四川省绵阳市)人,明朝兵部尚书、明朝刑部尚书、进士出身。
成化二十年(1484年)甲辰科进士,授行人司行人。弘治初年,选监察御史,巡按云南、顺天府,历官山东按察使司天津兵备副使、湖广按察使。正德年间,因刘瑾乱政而被连坐下狱,被贬为民。刘瑾被诛后,起用为贵州按察使。后升为佥都御史,巡抚延绥,历任南京刑部尚书。明世宗继位后,召为左都御史,此后升为刑部尚书,之后改为兵部尚书。大礼议中,因反对世宗立生父为皇考,而在左顺门与廷臣上疏劝阻,后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