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国的“自然综合地”(蒙古语西里尔字母:байгалийн цогцолбор газар,相当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国家公园),根据该国《特别保护地法》,是指自然原生状态相对保存完好,具有历史、文化、科学、教育和生态价值,由国家实行特别保护的区域。截至2019年5月2日,蒙古国国家大呼拉尔业已公告设立30处国家公园。此外该国尚有“神圣禁区”(相当于严格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和“纪念地”等类型的国家级特别保护地。
注:原“乌兰泰加林国家公园”(Улаан тайгын байгалийн цогцолборт газрын)于2011年5月5日调整为“严格保护区”类型特别保护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