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房,也作成房、完房、又称合床礼、合房、洞房花烛夜,是指两人结婚后第一次性交。
有些配偶在婚礼当晚没有做爱,而是结婚后一段时间才性交。在一些西方国家的传统中,婚姻一直要到圆房后才有约束力,这被称为完满的婚姻(英语:consummation of a marriage),通常简称为完满(英语:consummation),完满的定义通常指阴茎-阴道性交,但一些宗教学说认为,还必须禁止使用任何避孕手段。
由于不少传统社会中皆视性为禁忌,新人未必知道如何发生性行为,会由他人指导如何发生性行为。
儒家文化圈中十分强调孝道,生育繁衍、传宗接代、壮大家族始终是婚姻所必须完成的使命。而夫妻圆房也是如此。旧时很多未婚男女于婚龄时对性仍所知甚少,甚至一无所知。所以为了提供性启蒙、性教育,有时更会有新人之岳母、婆婆、喜娘等亲临洞房现场指导新人行房。。
现代东亚地区因社会开放和性教育的普及,已不再需要,却成为一种(过份的)闹房项目在中国大陆由女眷、女宾们偶尔为之。但同在中国大陆少数地区,此俗却仍有残留,有些极为注重传宗接代来尽孝之人家,仍会极为罕见的保留此俗,以致被网友公开后引发质疑、热议,甚至有因新娘不肯而导致婆媳关系恶化,家庭失和。
在英格兰和威尔士,依照1973年婚姻诉讼法案(英语:Matrimonial Causes Act 1973)第十二条,拒绝圆房,或签署结婚证书后都无法进行性行为,都是可宣布婚姻无效(英语:voidable marriage)的基础。不过在2013年同性婚姻法案(英语:Marriage (Same Sex Couples) Act 2013)中,将洞房排除在同性婚姻废除婚姻(英语:annulment)的基础以外。
在天主教中,没有圆房的婚姻(英语:ratum sed non consummatum)不论其没有性行为的原因为何,都可以由教宗解除婚姻。此外,无法进行性行为或初夜刻意拒绝性行为都可能是废除婚姻(英语:annulment)的基础。天主教的教会法中将婚姻中的圆房定义为“夫妻之间依人类的本性进行为了生产后代而作的行为,因此婚姻规范在其本性以内,而且夫妻二人也成为一体。”因此有些神学家(例如基督会的英语:約翰·哈頓,罗马化:)认为有进行避孕的性行为不算是圆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