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矿产资源活动监管公约》(英语:)是南极条约体系的部分条约。该公约于1988年6月2日在威灵顿缔结,新西兰政府是条约的保管人。
该公约由19个国家签署,但没有国家批准。 因此,该公约尚未生效,并已被1998年《南极条约环境保护议定书》(《马德里议定书》)所取代。
《南极矿产资源活动监管公约》(英语:)是南极条约体系的部分条约。该公约于1988年6月2日在威灵顿缔结,新西兰政府是条约的保管人。
该公约由19个国家签署,但没有国家批准。 因此,该公约尚未生效,并已被1998年《南极条约环境保护议定书》(《马德里议定书》)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