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讷(17世纪?-1689年),字兹重,中国清朝官员,山东平原人。
康熙六年(1667年)丁未科一甲第三名进士(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接替王新命担任两江总督。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降五级调任,当地人民为其立生祠祭祀。次年,圣祖南巡,当地有人执香跪在董讷生祠之前,请求让董讷复官,重回江南。圣祖回京,对其笑言:“汝官江南惠及民,民为汝建小庙。”于是董讷以侍读学士复出,任漕运总督。不久卒,朝廷赐祭葬。《清史稿》有传。
著有《西台奏议》、《两江疏草》、《督漕疏草》、《柳村集》十二卷及《华琯集》六卷。
子董思凝,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进士;孙董元度,乾隆十七年(1752年)进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