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来西亚,假拿督(口语:Datuk Tipu, Datuk Tiru)是指假借王室的名义,利用伪造文书贩售勋章(darjah kebesaran,政府、王室颁赠的荣誉证章)、头衔(gelaran,姓名前缀的称谓)或勋衔(huruf ringkas,姓名后缀的勋章名称缩写);或者利用虚假的拿督身份进行欺诈的犯罪行为。
“假拿督”的来源可能是有组织利用伪造文件仿冒、捏造或虚构的,也有可能是来自马来西亚政府不承认的外国拿督,一些涉嫌售卖勋章的组织已经被政府撤销注册。槟城拿督理事会呼吁非在马来西亚受封的拿督,应该避免在马来西亚国内自称“拿督”,以免误导民众。首相署在2013年9月向国会下议院提呈《2013年徽章与命名(预防滥用)修正案》,任何人在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不被承认的拿督头衔,将会被定罪。
马华公会公共服务及投诉局主任拿督张天赐表示,“假拿督”藉拿督的名义在国内外招揽生意,或藉慈善的名义敛财,误导他人以为是重要人物或官员,此类欺诈事件在国内外屡见不鲜,证明拿督的头衔已经遭到不法之徒的滥用。所以他建议拿督们在名片上列明受封的勋衔,并建议拿督理事会将受封者的名单上载至网页,以利公众查询相关的资讯。
拿督张天赐认为,被受封为拿督的人士,必须是真正对国家社会有贡献的人士,如今这个头衔已经泛滥,导致有心人士利用“假拿督”的身份到处招摇撞骗。霹雳州苏丹端姑·纳兹林沙曾经表示,政府已经颁赠了太多的拿督头衔,这贬低了有关头衔的价值和地位。
马来西亚首相署副部长拿督刘伟强在回应国会上议院的有关提问时表示,不会承认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地方君主颁赠的拿督头衔,因为有关的地方君主没有“主权”;同时,已将历年受封者的资料整理,上载至首相署国际会议礼仪与事务组的网站。
2016年11月21日,为杜绝滥用和买卖假勋衔,马来西亚联邦国会下议院提呈通过《2016年勋衔相关罪行法令》和《2016年徽章与名字修正案》。经过修改后,两条法令于2017年10月25日正式通过,《2017年勋衔相关罪行法令》为使用假勋衔者,可面临最高3年监禁,而购买或贩卖假勋衔者则面临最高20年的监禁。而《2017年徽章及名字(修正)法令》为遏制使用假勋衔的该法令修正案,将罚款从不超过1000令吉,提高至不超过2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以下是近年来在马来西亚出现过,并没有得到马来西亚联邦和各州政府承认的勋章、头衔和勋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