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伴娘,又或称为耍伴娘,指调戏或逗弄伴娘,是中国婚礼中闹洞房的一部分,始见于清代,当时为口头嘲笑、调戏伴娘,或男宾与伴娘相互畅饮等。
中国传统社会奉行男女授受不亲,男女大防是社会传统,而传统中式婚礼在喜庆热闹之同时讲究礼仪,也有相当于伴娘的未婚年轻女性以及负责指导新娘礼仪的年长女性。相当于伴娘的称为媵或妇从者,一般由新娘的侍女(常作为陪嫁丫头,在新娘婚后继续侍候),也有以妹妹、未婚同辈或晚辈女性或外聘年轻未婚女性担任,主要是陪同新娘由娘家前往男家时照料新娘,并作为女家代表参与部分仪式,到男家后即与称为御或婿从者的伴郎交换侍候对象,为新郎铺席、洗手、斟酒、奉馔等。而在婚礼中指导新娘礼仪的则是年长女性。如新娘本身有褓姆或称为姆的女老师,会由褓姆或姆担任,而无褓姆或姆的则会从外聘用通常由年长的已婚已育女性担任喜娘一职。而闹洞房的对象一般只有新人本身,不会波及其他人员。
特定地区以往有闹房时闹喜娘的习俗,例如清代的衡州(今衡阳)人举行婚礼前会先聘一两名容貌清丽、歌曲工雅的职业喜娘,闹洞房时,男宾会调戏喜娘,甚至与喜娘性交,少则三五日,多或一二月。但这些由已婚女性担任喜娘身份与由未婚年轻女性担任的伴娘不同。部分地区虽有闹伴娘之俗,例如福建石澳伴娘称“新阿姨”,到男家后由“替新郎”(伴郎)在新房中招待,毫无顾忌的调情,江苏淮安闹房之其目的也是侮弄新娘及伴房之女。但这些仅止于口头调戏、嘲笑或相互畅饮,并没有过分越轨之行为。
当代中国由年轻未婚女性担任伴娘。部分地区出现了闹伴娘时猥亵伴娘的情形。一些地区闹伴娘过程中,伴娘被伴郎、男宾客及其他男性性骚扰、非礼、猥亵、强奸、轮奸的事件频出。面对这种性侵伴娘的风俗,甚至出现以女性性工作者代替伴娘的现象。
因伴娘通常由新娘的好友、姐妹担任,由此新郎家庭和新娘对此呈现相反的态度。相关报道中,新郎及他的家人,即使是母亲、姑婶等女性,仍支持闹伴娘,而新娘则是反对的态度。在对河南省一场婚礼的描述中,新娘以威胁退出婚礼的方式,使新郎家人阻止了闹伴娘。
有报道认为闹伴娘是“把女性当成玩物,可以被男方及其亲朋享用的陪嫁物品,将女性被捆绑在家庭和婚姻中、女权从属于男权的表象。”而对伴娘的性侵犯事件发生后,新娘“因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在家从父,出嫁从夫’,也已经丧失了为伴娘维权的积极性和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