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桂英(1928年-2007年4月25日),南京江宁人。她是少数愿意公开承认在抗日战争时被日军性侵犯,又被迫作慰安妇的中国女性。
雷桂英7岁时父亲去世,母亲在祭坟时被人强行抢走,她由江宁上峰村一直流落至汤山,被人收留作为童养媳。
9岁时日军扫荡汤山镇,雷桂英在家中灶堂首次被2名日军强暴。之后再有4次被日军强暴的经历。13岁(约为1941年8、9月)为谋生计,被骗往一户姓“山本”的日本人家中带小孩,到达后被强迫为慰安妇,每天接待少则3、4个,多则5、6个日军。
日军的暴行对雷桂英造成严重伤害:被日军强暴时,她被枪托在头上打了两下,留下伤患。在被迫作慰安妇期间,她因为反抗,被日军用刀刺伤大腿,导致日后大腿残疾、肌肉萎缩;也因为多次被强暴,导致不能生育。
被关在慰安所一年多后,在1943年春天的1个晚上,雷桂英谎称如厕,借机逃出。17岁结婚,但因为失去生育能力,只能收养了1子1女。早年曾作小贩卖油条为生,1982年丈夫去世后,依儿子媳妇而居,靠着征地补偿费和政府每月发放的低保救助生活。
她在2007年4月25日因脑溢血于南京逝世,享年79岁。病危期间,得到南京各界广泛关注,并为她筹集医疗费用。
在2006年(即雷桂英去世前一年),雷桂英受朝鲜慰安妇朴永心到南京指认慰安所遗址的行动鼓舞,决定向报章公开指证日本侵华期间的罪行。2007年3月她参加了南京民间抗战史料馆第2次学术沙龙“侵华日军南京的慰安妇调查和研究”,向历史学者提供证词。此外,她捐出当日慰安所发给慰安妇作消毒下体用的一瓶高锰酸钾消毒粉末作为物证,也明确指出了当年南京其中2座慰安所的确实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