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金(1473年-1546年),字子庚,直隶常州府武进县(今江苏省常州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正德三年(1508年),登进士,授工科给事中。累迁户科都给事中,上疏反对中官迎佛及监织造者滥乞引盐。朝廷商议出兵土鲁番,收复哈密。周金上疏反对因边疆虚惫,不宜出兵,随后听从其议。
嘉靖元年(1522年),由太仆寺少卿迁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延绥。改宣府巡抚、晋升右副都御史。大同兵变时,士兵杀张文锦,当时边疆士兵均受其影响。当时宣府总督侍郎冯清苛刻,动辄鞭打诸军请粮,士兵遂围清府署。周金则出面召集军官,声明是冯清之错,并欲痛鞭打,随后给士兵谕以利害,众人离去,所以没有发生兵变。此后改为保定巡抚,巡按御史李新芳怀疑广平知县害自己,于是欲逮捕。知府出面调停,李新芳并欲逮捕知府,并发兵两千追捕。知府及佐贰皆走,一城尽空。周金揭发其罪,而都御史王廷相却庇护李新芳,相争不息。明世宗遂逮捕李新芳下刑部,罢免官职。周金晋升兵部右侍郎。不久,晋升右都御史,总督漕运并巡抚凤阳诸府。久之,升任南京刑部尚书、后转为南京户部尚书。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致仕归乡,同年卒。赠太子太保,谥襄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