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瀑拉(Papora、Vupuran、Bopalat、Basagar、Babusagar,亦作:巴布拉族。)为台湾原住民,平埔族群之一,词源来自大肚社人之自称Papula(音近拍瀑拉)。早期曾分布于今台中市大肚区、大甲区、沙鹿区、龙井区、梧栖区、南屯区和清水区一带的海岸平原。拍瀑拉族为建立构成大肚王国最主要的民族之一,在荷兰、东宁和清治时期都有被讨伐的记录。1731年-1732年该族反抗汉人的大甲西社抗清事件,为史载最大的熟蕃民变。也因为此民变,中部平埔族群包含道卡斯族崩山社群、部分巴布萨族以及拍瀑拉族惨遭屠杀,统治台湾的清廷取消汉人移民来台的“禁止携眷”政令。1822年,埔里盆地南方的埔番蛤美兰社遭郭百年及其同伙屠杀,后来连合水沙连邵族招西部平埔6族入垦埔里。在可耕地与部落遭汉人强占、原乡生存不易的情况下,拍瀑拉族就如同另外5族一样,集体迁往埔里。台湾知名歌手蔡依林的外婆即是拍瀑拉族人,她的外高祖母曾任部落中十分重要的“曲头”-农历七月一日敲锣领唱召集大家一起来“牵田”的工作,唱到兴致高昂时,就会边跳边抖,变成“抖田”或称“跳田”。
根据清代郁永河的纪录:“半线以北,胸背皆作豹文,如半臂之在体”,拍瀑拉族有纹身的文化。
埔里地区,每年农历8月2日拍瀑拉族在祖灵祭后会让部落中健壮的男子进行竞走活动以祭拜祖先,在终点插上布标首先取得并回来的勇士可以选择族中美女为妻,这个活动称为“走田” (闽南语 cháu-chhân)。
而台中沙辘社在普善寺的祖灵祭为农历八月初二。
拍瀑拉族的主食以米、黍、薯、芋为主。拍瀑拉族吃的饭有两种,一种是用占米水煮的饭;一种是用糯米炊蒸的饭,糯米蒸熟之后,舂捣成饼饵,叫做“都都”(tutu/类似汉人的粿/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