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朝宾(1510年-1571年),字应之,号观吾,福建晋江平易里(今泉州市鲤城区西街)人,祖籍浙江鄞县(今宁波),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嘉靖二十六年(1537年)登丁未科进士。授刑部主事,升任刑部员外郎。当时兵部侍郎杨继盛弹劾严嵩十大罪,严嵩子严世蕃,令其党羽李世荣、何鳌、王学益等,偷偷和史朝宾谈论此事,密谋杀死杨继盛。史朝宾反对,后被降三级,外调泰州判官,后改扬州府判官,迁南京户部员外郎,之后担任工部郎中,后严嵩被罢黜,徐阶升任他为南京大理丞,复署应天府丞,晋升为鸿胪寺卿。著有《观吾集》、《史氏内范》。
曾祖父史骘、祖父史时泰、父亲史宏琏,曾任训导。母包氏。
从弟史朝宜,湖广右布政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