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府为明清时期福建布政司下设的一个府,其辖区大致为今天的福州市的六区一县级市六县再加上宁德市的古田、屏南二县。明朝初年,改福州路为福州府,为福建省治。治福州府城。
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改福州路设福州府。洪武二年,福宁州及福清州降为县,福州府管辖闽县、侯官、怀安、长乐、连江、古田、永福、闽清、罗源、福安、宁德、福宁及福清13县。
成化九年(1473年),设福宁州。福州府减辖福宁、宁德、福安3县,所辖地改为闽县、侯官、怀安、长乐、连江、古田、永福、闽清、罗源、福清10县。万历八年,怀安县并入侯官县。
清朝顺治二年(1645年)闰六月,明唐王朱聿键在福州称帝,建元隆武,福州府改为天兴府。顺治三年(1646年)九月,清兵攻克福州,天兴府复称福州府。雍正十二年(1734年),割古田县北境双溪地置屏南县。嘉庆三年(1798年),割福清县地置平潭厅。
入清以后,满清大量起用北人。
清代依据各地民情之不同,制定了选任地方官员的标准。
福州府知府为正四品,乾隆十八年改为从四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