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增(1587年9月19日-1646年9月9日),字长卿,又字生白,号华岳,纳西族名阿宅阿寺(A-chai A-ssu,一译阿宅阿诗)。丽江第十九代土司,官拜丽江知府。
木增是木青与阿室加(罗氏春)的独生子。
1598年(万历二十六年),木增被明廷承认为木青的继承人。翌年继承土司之位,当时年仅11岁。1599年,击破香水、好尧等地叛军,翌年将捷报传至明廷,得到万历帝的嘉奖。万历二十八年七月初十(1600年8月18日),正式被明廷册封为土司。此后至1617年,又多次清剿周围的叛军。1606年,明廷册封木增为中宪大夫兼丽江知府。其妻阿室于受封太恭人。
1618年,木增向明廷进贡。当得知后金攻打辽阳的消息后,捐赠一万两纹银给户部充作军费,获得嘉奖。1620年,再捐一千二百两,获赐忠义之称号。而在另一方面,木增积极对外扩张。他向先祖一样,不断侵占四川甘孜州康南地区以及木里一带藏族各土司地盘,将边界推进到雅砻江畔的今雅江县一带。嘉绒十八土司不堪骚扰。明正土司(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一面据江险抵抗,一面飞报明廷告急。因受雅砻江天险的阻碍和明正土司大军的竭力抵抗,木增的扩张才被阻止。
1623年(天启三年),受封云南布政使司右参政。翌年隐退到芝山,以其子木懿继承土司之位。根据丽江传说,木增的退隐是因为其妻子阿勒邱病逝,但《木氏宦谱》中找不到阿勒邱的名字。木增虽然退隐,但在重大事件上仍然握有决策权。木懿每天早晨都要到木增的隐居地请示重大事件的解决方法。
1625年,再次捐献一千两以抗击后金,由云南布政使呈交明廷,加封太中大夫,其妻阿室于加封淑人。1631年,封广西布政使司助理布政使,授通奉大夫。1640年,转封四川布政使。1643年,镇压剑川州百户李永镇的叛乱。1644年,受封太仆寺正卿。1646年,升太常寺正卿。
木增在位期间是丽江土司的全盛时期。木增信奉藏传佛教,并取藏族名“松弄热登”(又作四郎罗登、萨当杰布)。第十世噶玛巴·秋英多杰在与格鲁派的斗争中失势后,曾逃到丽江避难。此外,他推崇中原的儒学,徐霞客来到丽江时,曾是木增的座上客;木增让徐霞客担任儿子木懿的老师。木增与木泰、木公、木高、木青、木靖都以工于诗文而知名,六人并称“木氏六公”。著有《啸月函》、《山中逸集》、 《芝山集》、 《空翠居录》等多部诗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