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长清(1843年-1909年),原名扬宗,号榆庭,广东香山县小榄(今中山市小榄镇)人。清朝将领,同武进士出身。官至广东水师提督。
何长清原名扬宗,早年在广东水师香山协左营当兵。咸丰十一年(1861年)中式辛酉科武举人,同治二年(1863年)中式癸亥科三甲第二十一名武进士。奉旨以营守备用,呈请分发原来所在军营效力,同治三年(1864年)四月到营。一年期满之后,经过两广总督麟保题咨部考验。同治四年(1865年)十月,经钦派王大臣验放,发回原省,照例任用。
同治十年(1871年)六月,前往云南军营效力,云南巡抚岑毓英命其随军围剿回族反清起事,收复多地。同治十一年(1872年)十一月,命以都司尽先补用,赏戴花翎。又因克复顺甯府城以及锡蜡地有功,于次年四月奉旨直接以游击留广东,优先补用。不久,因云南战事结束,于光绪元年(1875年)四月返回广东,历署前山营都司水师提标、中右营参将游击、碣石镇中军游击、平海营参将、香山协大鹏协副将等职。光绪七年(1881年)三月,补水师提标右营游击。
光绪九年(1883年)十一月,由广东水师提督方耀调赴虎门炮台,率领勇营,兼办海防行营中军事务。光绪十年(1884年)正月,随军围剿稔山天地会。同年八月,补海门营参将。光绪十二年(1886年),又随同查办海丰、陆丰等处盗贼。光绪十三年(1887年)七月,因办理防务出力,经兵部尚书彭玉麟等奏保,以副将升用。光绪十五年(1889年),随同提督方耀查办广州府属积匪以及清乡事宜,捉拿盗犯三百余名。次年二月又拿获巨盗多名。光绪十七年(1891年)三月,升补大鹏协副将。四月,因拿获抢劫英国南澳轮案要犯二十余名,奉旨待补副将之后,以总兵任用。六月,署理北海镇总兵。九月初八日,授湖北郧阳镇总兵。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升任广东水师提督。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围剿惠州革命党人。光绪三十年(1904年),因失察下属被免职。此后,再署北海镇总兵。次年母丧丁忧回籍。宣统元年(1909年)卒于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