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国(西班牙语:Tamchuy),亦可称大大宛、大惠宛、大惠国、台惠宛、淡水十二村社,是古代北台湾凯达格兰族所建立的一个类邦联制联合政权。
在台湾西班牙统治时期遭到占领并成为西属艾尔摩莎的三大省区之一。台湾荷兰统治时期另组建为Twelve villages,并被荷兰人划分于淡水地方会议区。
台湾西班牙统治时期
‘淡水国是一个与鸡笼国相邻的王国。该地住着暴怒的人们,好于战争与争吵。是杰出的弓箭手并且经常四处行抢。在他们战争的时候,他们所有的人皆有一个习俗,即杀了某人后便割下头颅、剥其皮,只留下头盖骨(casco),镶上金;镶金之后,挂在屋里最主要厅堂的墙上,他们与其和谐共住一起。这样,他们以拥有这种大的战利品而被视为勇敢,一位女性总是在手上带着她杀的重要男性的头骨,为此,他们将看重并尊敬此女性为勇敢的人。’
台湾荷兰统治时期
‘Twelve villages由十二个村社共同组成,最主要的村社有Deredou、Arrazo、Porraven、Barraba、Warrawarra、Tamatanna、Cubeca。’此外,荷兰人也另称之为Taihuiyuan。
中国
‘收取鬬死者,共聚而食之,仍以髑髅将向王所。王则赐之以冠,使为队帅。无赋敛,有事则均税。用刑亦无常准,皆临事科决。犯罪皆断于鸟了帅;不伏,则上请于王,王令臣下共议定之。狱无枷锁,唯用绳缚。决死刑以铁锥,大如箸,长尺余,钻顶而杀之。轻罪用杖。俗无文字,望月亏盈以纪时节,候草药枯以为年岁。
人深目长鼻,颇类于胡,亦有小慧。无君臣上下之节,拜伏之礼。父子同床而寝。男子拔去髭鬓,身上有毛之处皆亦除去。妇人以墨黥手,为虫蛇之文。嫁娶以酒肴珠贝为娉,或男女相悦,便相匹偶。妇人产乳,必食子衣,产后以火自灸,令汗出,五日便平复。以木槽中暴海水为盐,木汁为酢,酿米面为酒,其味甚薄。食皆用手。偶得异味,先进尊者。凡有宴会,执酒者必待呼名而后饮。上王酒者,亦呼王名。衔杯共饮,颇同突厥。歌呼蹋蹄,一人唱,众皆和,音颇哀怨。扶女子上膊,摇手而舞。其死者气将绝,举至庭,亲宾哭泣相吊。浴其尸,以布帛缠之,裹以苇草,亲土而殡,上不起坟。子为父者,数月不食肉。南境风俗少异,人有死者,邑里共食之。
有熊罴豺狼,尤多猪鸡,无牛羊驴马。厥田良沃,先以火烧而引水灌之。持一插,以石为刃,长尺余,阔数寸,而垦之。土宜稻、粱、�黍、麻、豆、赤豆、胡豆、黑豆等,木有枫、栝、樟、松、楩、楠、杉、梓,竹、藤、果、药同于江表,风土气候与岭南相类。
俗事山海之神,祭以酒肴,鬬战杀人,便将所杀人祭其神。或依茂树起小屋,或悬髑髅于树上,以箭射之,或累石系幡以为神主。王之所居,壁下多聚髑髅以为佳。人间门户上必安兽头骨角。’
‘他国之人倘有所犯,则生割其肉以啖之,取其头悬木竿。地产沙金、黄豆、黍子、琉黄、黄蜡、鹿豹麂皮;贸易之货,用土珠、玛瑙、金、珠、粗碗、处州磁器之属。海外诸国,盖由此始。’
‘鸡笼国 淡水国俱出硫黄,杭人贩旧破衣服换之, 俱硫土载至福建海澄县,掘一坑,加牛油做成’。
‘回头,地名,泉海地方,约去金门四十里,. 下去永宁八十里。或自回头径取小东岛,岛即. 小琉球,彼云大惠国。’
朝鲜
‘一国之东南。水路七八日程。有小琉球国。无君长。人皆长大。无衣裳之制。人死则亲族会而割食其肉。漆其头厢以金为饮食之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