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鸣泰(1572年-?),直隶保定府清苑县(今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兵部尚书。
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登进士,授户部主事,历任辽东参政、佥事,山东参政。天启二年(1622年),担任辽东监军、参议。同年改山东按察使司副使,兼右佥都御史、辽东巡抚。天启五年(1625年),担任兵部右侍郎,署协理京营戎政、整饬蓟镇等处边备。天启六年(1626年),担任顺天巡抚、蓟辽总督,并任兵部尚书、授太子太保、太子太傅、太子太师。天启七年(1627年),授少师。崇祯初,为言官弹劾,附魏忠贤逆案,遣戍死。
阎鸣泰任职蓟辽期间,为魏忠贤修建生祠多达七处。其赞颂忠贤,有“民心依归,即天心向顺”语,闻者为之咋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