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执御(1590年-1638年),字君驾,一字何执,号朗公,浙江台州府黄岩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浙江乡试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壬戌科进士。初授济南府推官,崇祯三年(1630年)升刑科给事中,请免畿辅加派,罢捐助搜括。崇祯帝责其沽名市德。劾吏部尚书王永光,帝不纳。又以劾首辅周延儒,荐刘宗周等,帝怒其朋比,延儒复从中构之,遂与御史吴彦芳一同削籍下狱,言官申救,坐赎徒三年,释归卒。著有《江庐集》。
父吴思夔(?-1627年),字钦尧,以字行,更字大章,别号荆阳。其先福建龙溪人,宋之时有南隠公者,始徙黄岩。自宋建炎至今凡十六传为樊阳翁,樊阳生二明,二明娶彭氏,生钦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