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伯固(555年-582年),字牢之,南陈世祖文帝陈蒨第五子,封新安王。
潘容华,陈文帝的妃嫔,梁敬帝绍泰元年(555年),生陈伯固。陈文帝即位后,封为容华。
陈伯固少生龟胸,目通精扬白,形状眇小,而俊辩善言论。565年(天嘉6年)八月,封新安郡王。566年(天康元年),陈伯宗即位,陈伯固为使持节、都督南琅邪郡彭城郡东海郡三郡诸军事、云麾将军、彭城郡琅邪郡二郡太守。567年(光大元年)闰六月,入朝为丹阳尹。
569年(太建元年),丹阳尹进号智武将军。任期满,进翊右将军。任使持节、都督吴兴诸军事、平东将军、吴兴郡太守。572年(太建4年),入朝为侍中、翊前将军。574年(太建6年)正月,转任安前将军、中领军。575年(太建7年)十月,出为使持节、散骑常侍、都督南徐州南豫州南兖州北兖州四州诸军事、镇北将军、南徐州刺史。他喜好饮酒狩猎,在州不知政事,陈宣帝多次谴责。
578年(太建10年),入朝受侍中、镇右将军之位,后为护军将军。当年兼国子祭酒、左骁骑将军。580年(太建12年),兼宗正卿。581年(太建13年)正月,为使持节、都督扬州南徐州东扬州南豫州四州诸军事、扬州刺史。
582年(太建14年)1月,陈伯固随陈叔陵反乱,为乱兵所杀,遗体在东昌馆门,时年二十八岁。陈后主下诏:“伯固同兹悖逆,殒身途路。今依外议,意犹弗忍,可特许以庶人礼葬。”又诏曰:“伯固随同巨逆,自绝于天,俾无遗育,抑有恒典。但童孺靡识,兼预葭莩,置之甸人,良以恻悯,及伯固所生王氏,可并特宥为庶人。”国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