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是于2018年10月28日上午10时08分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市万州区万州长江二桥的一起交通事故。当时一辆万州公交22路公交车(环湖线,起点与终点站均为“港口站”)由长江南岸的江南新区开往北岸万州城区,行驶到万州长江二桥中段处时,车辆突然越过道路中心实线,撞击对向正常行驶的红色小轿车后坠入长江。随后将车体与乘客从江中进行打捞,根据公开还原的车内录像显示,彼时司机与乘客发生冲突,司机向左转动方向盘过猛直接导致了车辆坠江。事故导致包括司机在内的15人遇难。
2018年10月28日上午10时08分,司机冉涌驾驶一辆万州22路公交车(渝F27085号大型普通客车)由江南新区往北滨路行驶,当车行驶至万州长江二桥中段时,突然越过道路中心实线,由城区开往江南新区的红色小型轿车相撞,随后公交车冲破护栏坠入长江。事故公交车的所有者为重庆市万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万州公交分公司。事故小型轿车车内只有驾驶员,事故造成车辆受损,驾驶人受伤。
事故发生地万州长江二桥于2004年9月通车,桥上道路为双向四线道,全宽20米,且设有道路中心实线。一名不愿具名的工程师表示,长江二桥于2001年开始修建,当时修建的护栏并不满足现在的防护标准。如果按照现行的标准进行加固,公交车不会坠入江中。
事故发生后,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将小型轿车司机控制,随后该司机被送入北山中西医结合医院接受治疗。10月30日,其丈夫向媒体称妻子已被解除控制,平安回到家中。
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派出50名人员、5辆消防车、2艘冲锋舟到现场搜救,水上支队与其他支队也为增援现场作准备。通过声呐已经确定坠江公交车位置。中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黄明立即以视讯连线进行指挥调度,并协调各部门参与搜救工作,同时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则带队前往事发现场指导救援处置。此外蓝天救援也参与救援。
万州长江二桥在事故后随即全面封桥,包括22路在内的过桥线路都进行了调整运行。
10月30日晚上潜水员在车内找到行车数据记录仪,拆除后于31日深夜打捞出水。31日早上7点45分,开始逐段吊放缆绳等装备,由潜水员拴套和固定公交车辆;晚上23时28分,坠江公交车被打捞出水。
事故调查工作于事发后开展,参与部门包括交通运输部与重庆市及万州区各级公安机关。11月2日10时市政府举行新闻通气会,公布公交车坠江原因:结合救援工作中打捞出的行车记录仪存储卡的数据与事发前周边车辆与群众记录和描述,确定该事故原因为车内一名乘客刘桂平(女,48岁,万州区人)因不知道公交线路已改道且未理会司机冉涌(男,42岁,万州区人)的报站提醒,乘车过站后与冉涌发生争执逾五分钟,行至万州长江二桥时演变成互殴,约两秒后司机冉涌失去对公交车控制,导致越过中心线后撞击对向行驶的红色轿车与护栏后落入长江中。警方通报还表示,涉事司机冉涌事前未有饮酒,精神状态正常,路况及车况良好。涉事乘客刘某及公交司机冉涌均涉嫌触犯危害公共安全罪,但因二人均已死亡而不予追究。
事故发生后,曾有多家媒体报道称“事故发生前,轿车女车主驾车逆行”,或称事故原因为“一女性小轿车车主驾车逆行导致”,万州区政府应急办的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也确认了这一说法。这一报道导致了网络舆论对于涉事小轿车车主以及整个女司机群体的猛烈抨击甚至谩骂。但之后重庆市公安局万州分局在事故通报中否认了这一说法,认定小轿车正常驾驶,并非事故原因。
此次事故是一起因殴打驾驶人员所致的事故,而乘客在公交车上抢夺方向盘、变速杆,殴打、拉拽驾驶人员等现象此前已发生多起,因此对此类现象的讨论被推向高潮,引发公众关注。在此之后,全国各地仍在发生类似事件,而这一问题成为不容忽视的公共安全问题。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部门通过多种手段打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2018年12月,交通运输部下发通知,部署开展营运客运汽车安全监控及防护装置整治专项行动。2019年1月,交通运输部印发《2019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指出“开展营运客运汽车安全监控及防护装置整治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域安全隔离设施的配备应用”。同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明确对于乘客实施“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并强调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具有“持械袭击驾驶人员”等几类特定情形的,予以从重处罚。该意见同时规定,对正在进行妨害安全驾驶的违法犯罪行为,乘客等人员有权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符合条件的,应认定为正当防卫;另根据相关规定,此类行为属于见义勇为。
事发后,中国大陆多地开始在公交车上加装防护装置。图为苏州市一辆公交车上加装的防护装置。
图为浙江省玉环市一辆公交车上为驾驶室加装的隔离门。上方的警告为“影响公交车驾驶员安全行驶涉嫌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