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大姑》是蒲松龄的短篇小说,收录于《聊斋志异》(1740年首次出版)。故事讲述山东的一个家庭被恶毒的狐狸精作祟,然后他们聘请驱魔人捉走了狐狸精。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教授康笑菲认为,故事中狐狸精是和儿媳相联系的,故事还体现了宗教人士干预家庭生活的民间现象。
益都岳姓家族有一只狐狸精作祟,不堪其扰,族长岳于九向狐狸精祈祷求和,狐狸精化身为一位漂亮姑娘出现,岳提议收她为义女以和解,她却说自己比岳年长,于是岳提议认她为姐姐,此后被岳家人称为“胡大姑”。
然而,胡大姑继续捉弄岳家人,尤其是岳家儿媳,丢掉儿媳的首饰,在儿媳的餐具中放死老鼠等。岳抱怨称颜镇的张家也有狐狸精,但就能与张家人和睦相处,还指责胡大姑,岳家尊称她为大姑,为何她没有长辈的体统?胡大姑则回应,只有岳家儿子离婚并娶她为妻,她才会停止作祟。岳家儿媳生气地骂胡大姑,胡大姑也更生气地捉弄儿媳,在儿媳坐在衣柜上时,放火烧衣柜,并把所有儿媳的衣服烧光,最后,胡大姑在威胁岳家儿子娶她时,用石头击中了儿子的额头,血流如注,差点丧命。
岳家出钱聘请驱魔人李成爻来家中驱除胡大姑,李成爻用黄金粉末研磨的金色颜料画符念咒,行罡步斗,要书僮拿着绑着长柄的镜子四处检视,疑似看到狐狸精的样貌。最后聚集家中的狗、猪、鸭、鸡等牲畜,并鉴定出胡大姑附身在一只鸡身上,此鸡居然说了人话,大叫:“我不敢了!”李成爻看出胡大姑原先以紫姑的身份出现,一家人原本否认家中曾举行迎接紫姑的仪式,后回忆起,三年前,的确曾制作紫姑傀儡来占卜,也就是从那天起怪事绵绵不绝,于是找到了紫姑傀儡。李成爻烧毁了傀儡,但并没有依照岳家的要求把狐狸精烹杀,而是将此狐狸精装入瓶子,捉回自己家。
有人称,李成爻捉了很多狐狸精,且把狐狸精派到其他家庭去作祟,以便赚取驱魔费用。
“胡”与“狐”谐音。根据安徽和江苏北部传统传说,狐狸精常以三姐妹的姿态现身,称为大姑、二姑和三姑。类似地,在北京,狐狸精被认为作为群体出现,统称为“三姑”或“仙姑老太”。
在故事里狐狸精被识别为“紫姑”(字面意思是“紫衣的姑娘”),是一种厕神,根据许地山的说法,“紫姑”这个名称本身是从六朝时道教对狐狸精的命名中借来的。在中国北方农村地区,女乡民会透过在厕所中向她的傀儡祈祷,来“邀请”紫姑为人占卜吉凶祸福,作为新年庆祝活动的一部分。
康笑菲认为此故事“体现了两种狐狸之间的对比”,即恶毒的狐狸精吓了岳家人,而另一只仁慈的狐狸精住在邻镇张家人的房子里。因为狐狸精通常也代表财运,所以岳不会立即尝试驱赶狐狸,而是尝试与她协商。康认为岳通过给她提供女儿或姐姐的家庭身份,“尝试将狐狸的力量置于自己控制下,使狐狸为家庭利益服务”。然而,狐狸精要求像岳家的儿媳一样在家庭中有“永久的地位”,这与蒲松龄的时代的普遍观念相呼应:“泼妇和不守规矩的儿媳”是“中国家庭生活中令人不安的因素”。甚至有些人借巫术操纵丈夫并“破坏旧的家庭纽带”。
根据康笑菲的说法,故事还详述了“宗教专业人士如何以驱魔力干预家庭生活”,这是一种精神媒介,李成爻能够驱除狐狸精并夺走其超自然能力的控制权。此外,驱除狐狸精使邪恶与平常的“女性颠覆和威胁的象征”联系在一起,并导致“象征性替罪羊的仪式性暴露”,这对岳及其家人有净化作用,即使可能有问题的儿媳不能直接得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