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列出塞尔维亚的城市和城镇,根据塞尔维亚共和国统计局所使用的标准,其中城市和农村定居点的分类,不仅取决于大小,还取决于其他行政和法律。
行政意义上的“城市”是由地域组织的法律规定的。他们享有自主性和自治的特殊地位,因为他们有自己的公民议会和行政部门,以及公民通过地方选举可当选市长。首都贝尔格莱德是行政区层面唯一的城市。所有其他城市都是一个行政区的一部分。
截至2008年 (2008-Missing required parameter 1=!),以下城市有正式行政城市的权利:
此外,普里什蒂纳是依法行政城市,但塞尔维亚不对科索沃行使法律。
2011年塞尔维亚人口普查仅在中塞尔维亚和伏伊伏丁那开展,不包括科索沃。据统计标准,以下定居点被列为“城市”,而不是“农村”。这些标准不仅限于面积大小,还包括农业人口密度等居民的比例。因此,不是所有城镇都大于乡村,他们并不总是市政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