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标:31°49′40″N 130°17′34″E / 31.82773°N 130.29271°E / 31.82773; 130.29271
新田神社(日语:新田神社/にったじんじゃ */?)是日本鹿儿岛县萨摩川内市宫内町(日语:宮内町 (薩摩川内市))的神社,社格是萨摩国一宫、国币中社和别表神社,祭神(日语:祭神)是天津日高彦火琼琼杵尊[1][2],别当寺(日语:別当寺)最初是五大院,江户时代时则是观树院[3]。氏子方面,根据《全国神社名鉴》记载是2000户,崇敬者有10000人[1],《神社名鉴》则指崇敬者有4000人[4]。
文化财方面,“花鸟纹样镜”、“秋草蝶鸟镜”、“柏树鹰狩镜”和“新田神社文书”均是重要文化财,“本殿、拜殿、舞殿、敕使(日语:勅使)殿和两旁末社”和“与御田植祭(日语:御田植祭)相关的艺能”是鹿儿岛县指定文化财(日语:鹿児島県指定文化財一覧),“大樟”和“降来桥和拟宝珠”是萨摩川内市指定文化财[5]。
神社位于宫内町北部,相对高度达70米的龟山(又称可爱山、神龟山)的山顶上,背面是可爱山陵(日语:可愛山陵),南面是川内川(日语:川内川)[6][7]。行政区划方面,神社原属萨摩国高城郡水引乡,后为宫内村、水引村(日语:水引村)、东水引村(日语:東水引村)、川内町和川内市[8]。
名称方面,根据神社说法,新田是源于祭神天津日高彦火琼琼杵尊从川内川把水引进此地,从而开垦出新的田地而来[2]。另外,根据收录于《后日之式条》内天承元年2月30日(1131年3月30日)的《在国司大前宿祢道助请文(日语:請文)写》等记载,神社在当时称为新田宫[3]。其后根据《日本历史地名大系》说法,神社自建久5年(1194年)5月之后开始称为“八幡新田宫”或“新田八幡宫”[6]。1901年4月,根据《川内市史》的说法,由于新田宫误写成新田神社而易名[9]。
根据《神社名鉴》和《全国神社名鉴》记载,神社创建于神代(日语:神代 (日本神話)),当时位于参道石阶中段处,《三国神社传记》则称是神龟2年(725年)[4][1]。此外,根据收录于《新田神社文书》内永万元年(1165年)7月的《寺家政所下文(日语:下文)案(日语:案文)》记载,当时神社已经创建达300多年,因此神社可能创建自贞观年间(859年至877年)。另外,根据收录于《藤崎八幡宫(日语:藤崎八旛宮)文书》内嘉祯4年6月16日(1238年7月28日)的《官宣旨(日语:官宣旨)案》记载,神社作为五所别宫创建自承平年间(931年至938年),对此《日本历史地名大系》指两种说法均缺乏证据。尽管如此,由于神社在《寺家政所下文案》以及大治6年2月30日的《在国司大前宿祢道助请文写》中已有记载,因此至少在平安时代后期已经创建[6]。另外,根据日隈正守的说法,神社在史料上最早见于长元2年(1029年)8月[3]。
根据《三国名胜图会(日语:三国名勝図会)》、《神社调》以及《神代三陵(日语:神代三陵)志》记载,神社原本位于萨摩郡宫里乡(日语:宮里町 (薩摩川内市)),由与石清水八幡宫社家(日语:社家)同族纪氏(日语:紀氏)负责祭祀,由于萨摩国府位于高城郡,加上龟山建有古坟,因此才将神社迁移至此。根据《在国司大前宿祢道助请文写》记载,鉴于神社获颁厅宣(日语:国司庁宣),因此反映当时神社已经直属于国衙(日语:国衙)。承安3年12月18日(1174年1月22日),根据收录于《后日之式条》内建久6年6月11日(1195年7月19日)的《新田宫神殿实检(日语:実検)状案》记载,神社毁于火灾[6]。
安元2年10月14日(1176年11月16日),根据《大府下文案》记载,神社依照宇佐神宫和石清水八幡宫的前例,按卜筮的结果从山腰迁至山顶,神社用地由社司和神人(日语:神人)负责整理,社殿则由国衙负责兴建。其后,尽管兴建了临时社殿,但是仍然难以完全复原,根据文治5年4月20日(1189年5月7日)的《大府宣案》、收录于《萨藩旧记杂录(日语:薩藩旧記雑録)》内建久5年5月的《新田八幡宫所司等申状(日语:申状)》、《新田宫神殿实检状案》、收录于《后日之式条》内建保年3月17日(1214年4月28日)的《新田宫损色注文(日语:注文)案》以及收录于《神代三陵志》内文永5年(1268年)正月《新田宫所司神官等解文(日语:解文)》等记载,曾经多次就社殿兴建问题有过讨论,但是直至13世纪末仍未有进展[6]。
根据收录于《后日之式条》内文永5年(1271年)8月的《新田宫所司神官等解状案》记载,神社举出宇佐神宫由九州二岛负责兴建,大隅正八幡宫由大隅国、萨摩国和日向国负责,五所别宫的肥后藤崎宫(日语:藤崎八旛宮)由肥后国负责、肥前千栗宫由肥后国负责、筑前筥崎宫由丰后国和筑前国负责以及筑前香椎宫由丰后国负责的前例,指出神社也应该同样由令制国负责兴建。此外,根据建久5年5月的《新田八幡宫所司等申状》记载道“八幡弥勒寺御领萨摩国新田”,加上其后也开始以八幡新田宫和新田八幡宫作为称呼,因此神社在当时已经变成八幡宫领,受到宇佐神宫管治[6]。根据日隈正守的说法,神社从长久3年至天喜2年(1042年至1054年)期间变成八幡宫[3]。
建长8年(1256年)4月,根据收录于《神代三陵志》内的《新田宫所司神官等解文》记载,神社的所司和神官等人以供奉琼琼杵尊的可爱陵高城千台宫与神社为一体作理由,要求在国内征税,从而在山顶兴建社殿。文永12年(1275年),神社的所司和神官再度提交要求兴建社殿的解文,并且指出神王面遭到虫蛀是反映神威击退蒙古袭来的证据,就算是为了报答神恩也应该尽快兴建社殿。正应4年6月17日(1291年7月14日),根据收录于《新田神社文书》内的《镇西奉行(日语:鎮西奉行)连署奉书(日语:奉書)》记载,神社就关于修建事宜奉命前往大宰府[6]。
正应6年4月20日(1293年5月27日),根据收录于《新田神社文书》内的《岛津忠宗施行状(日语:施行状)》记载,镰仓幕府为了祈求异国降伏,向诸国一宫奉纳(日语:奉納)一匹神马和一把剑,虽然当时新田神社与枚闻神社就一宫地位存在争论,不过守护岛津忠宗(日语:島津忠宗)按照近例将神马和剑奉纳至新田神社,并且明言这不代表定调哪一边才是一宫。永仁7年(1299年)3月,根据收录于《神代三陵志》内的《新田宫所司神官等申状》记载,神社的正殿、四所社和武内社等完工[6]。元亨3年(1323年)8月,根据收录于《新田神社文书》内的《新田宫本神人等名帐》记载,神社称为“萨摩国一宫”,为神社作为一宫最早的记载[3]。庆长6年和庆长7年(1601年和1602年),神社先后由岛津义久和岛津义弘重建。嘉永3年(1850年),岛津齐兴改建拜殿和敕使殿以外的社殿[1]。1885年4月22日,神社获列为国币中社[10]。1920年,神社获迪宫裕仁亲王前来参拜,其后又获日本皇室前来参拜至少九次[2]。
神社在近世的社家(日语:社家)达48家,这与1894年的《新田神社实绩明细书》记载的明治初期时的社家数目相约,其中又以执印氏(日语:執印氏)和权执印氏为首。保延元年10月25日(1135年12月1日),根据收录于《萨藩旧记杂录》内的《院主石清水权寺大法师某下文》记载,当时神社的别当寺五大院的政所是正信,根据《宫里氏系图》记载,正信出自为纪氏,自其五代的祖先兼信来到萨摩国后便开始担任新田宫执印,正信与其父信经同样也是新田宫执印,并且兼任五大院政所以及宫座(日语:宮座)主。宫里氏则出自权执印氏,当初也有可能曾经短暂担任执印。在文献上执印见于长宽2年6月1日(1164年6月21日)的《新田宫前执任桑田信包请文》,信包推测是石清水八幡宫派遣而来的神官[6]。
建仁3年10月26日(1203年12月1日),根据收录于《新田神社文书》内的《北条时政下文案》记载,惟宗康友(日语:惟宗康友)获补任(日语:補任)为新田宫执印和五大院院主。康友自文治5年跟随源赖朝参与奥州合战(日语:奥州合戦),同年11月24日(1190年1月2日)根据收录于《国分文书》内的《源赖朝御教书》记载,他虽然获赖朝安堵(日语:安堵)鹿儿岛郡郡司(日语:郡司)的职务,不过根据收录于《新田神社文书》内建仁3年12月9日(1204年1月12日)的《北条时政御教书案》记载,他在与旧领主(日语:領主)平氏(日语:薩摩平氏)的斗争中失去此职务。在北条氏取代岛津氏兼任萨摩守护后,他才获补任为新田宫执印和五大院院主,所职(日语:所職)的名田畠(日语:名田)也由其接管。其后,根据收录于东京大学史料编纂所藏岛津家本《诸家系图》内的《惟宗姓执印氏系图》记载,执印由其子孙继承下去。此外,根据收录于《国分文书》内的《惟宗姓国分氏(日语:国分氏 (薩摩国))正统系谱》记载,国分寺留守的职务也由同族的惟宗氏子孙担任[6]。
除了执印,还有辅助执印的权执印,权执印掌管五大院政所,两者同为镰仓幕府的御家人,分别在于权执印是出家人,执印则不是。根据《新田宫神殿实检状案》以及收录于《萨藩旧记杂录》内延应元年(1239年)5月的《寺家公文所(日语:公文所)下文》等记载,建久6年时的权执印是觉暹,延应元年、宽元3年(1245年)和文永4年(1267年)时是永庆。根据弘安元年3月11日(1278年4月4日)的《道胤书下》以及收录于《新田神社文书》内正中3年4月22日(1326年5月24日)的《权执印妙庆让状(日语:譲状)案》记载,权执印在弘安元年和正中3年时则是妙庆。其后,根据收录于《萨藩旧记杂录》内元弘3年10月23日(1333年11月30日)的《权执印良暹着到状(日语:着到状)》记载,权执印在镰仓幕府灭亡时是良暹。此外,宽喜2年3月7日(1230年4月21日)的《八幡新田宫所司神官等起请文》、嘉祯4年12月的《大藏种良陈状(日语:陳状)》和元亨3年8月的《新田宫本神人等名帐》则有记载权大宫司等的各种职务[6]。
根据《萨摩国建久图田帐》记载,五大院的领地是91町1反(约903471.07平方米),神社的领地分成三部分,分别由经宗、在厅官人(日语:在庁官人)大藏种明以及河边道纲担任下司(日语:下司)。经宗的部分是高城郡内30町(约0.3平方公里)、宫里乡1町(约0.01平方公里)和阿多郡4町(约0.04平方公里),总共35町(约0.35平方公里),大藏种明是市比野(日语:樋脇町市比野)15町(约0.15平方公里),河边道纲则是河边郡内10町(约0.1平方公里),后两者均在保留下地(日语:下地)支配权的情况下寄进至神社。此外,神社在公领(日语:国衙領)(大多为寄郡(日语:免田))内也有浮免田(日语:免田)。根据建久5年5月的《新田宫神官所司等申状》记载,要求勘合(日语:勘会)的180町(约1.79平方公里)田地便是浮免田,国司对于押领(日语:押領)这种带有神领(日语:寺社領)名义的公领也不积极[6]。
宽元元年8月10日(1243年9月24日),根据收录于《新田神社文书》内的《迎阿让状》记载,迎阿将本免田(日语:免田)15町9反(约157685.95平方米)和新免(日语:免田)16町(约0.16平方公里)给予嫡子友成,其中新免来自牛屎和宫里[注 1]。次子师久获给予本免2町6反(约25785.12平方米)和新免10町(约0.1平方公里),三子康秀则获本免1町(约0.01平方公里)和新免5町(约0.05平方公里)。在地领主(日语:在地領主)通过认领这些浮免田,并且依从国衙的勘合来负担神社本应收取的所当(日语:所当),从而用于神社的各种神事(日语:神事)上。然而,随着国衙在镰仓时代后期逐渐衰退,神社也不再管治浮免田[6]。
弘安9年(1278年)10月,根据收录于《萨藩旧记杂录》内的《新田八幡宫石筑地用途支配状》记载,神社的政所获分配筑前筥崎小松洲崎5贯(日语:貫高制)710文(日语:貫高制)作为石筑地,涵盖势万约6町20反(约79338.84平方米)、益丸约13町5反(约133884.3平方米)、干义3町1反(约30743.8平方米)、得丸3町1反(约30743.8平方米)、正冈2町6反(约25785.12平方米)、御供田2町2反(约21818.18平方米)、宫男田4町(约0.04平方公里)和市比野15町(约0.15平方公里)[注 2],总共50町(约0.5平方公里)左右[6]。
进入南北朝时代后,在地领主虽然经常有变动,但是均以涩谷氏(日语:渋谷氏)和岛津氏为主,两者对神社的寄进也开始增加。贞和5年8月12日(1349年9月24日,正平4年),根据收录于《萨藩旧记杂录》内的《平重躬寄进状》记载,神社获平重躬寄进高城郡内久留原的田地5反(约4958.68平方米)。应永3年2月15日(1396年3月24日),根据收录于《川上忠塞一流家谱》内的《岛津伊久寄进状》记载,神社获岛津伊久(日语:島津伊久)寄进入来院内水田3町(约0.03平方公里)。应永28年8月23日(1421年9月19日),根据收录于《新田神社文书》内的《岛津久丰寄进状》记载,神社获岛津久丰(日语:島津久豊)寄进萨摩郡内10町(约0.1平方公里)[6]。
文明10年3月6日(1478年4月8日),根据《岛津氏家老连署神领寄进状》记载,神社获守护岛津忠昌(日语:島津忠昌)寄进萨摩郡荻原内的田地5反。永正2年(1505年或1506年)12月,根据收录于《祁答院日记》内的《涩谷重贵寄进状案》记载,神社获祁答院重贵从祁答院大村名内每年五度供米[注 3]。大永7年6月17日(1527年7月15日),根据收录于《萨藩旧记杂录》内的《岛津忠兼寄进状》记载,神社获岛津忠兼(日语:島津勝久)寄进水田3町(约0.03平方公里)[6]。
天正15年4月17日(1587年5月24日),丰臣秀吉发动九州征伐时,在涵盖神社所在地的水引宫内颁布禁制,禁止军势乱妨(日语:乱妨取り)、捣乱和纵火。天正20年(1592年),根据收录于《萨藩旧记杂录》内的《萨隅日寺社领注文》记载,神社在没收寺社领的政策实施时获保留20町(约0.2平方公里)作为领地。文禄2年2月21日(1593年3月23日),长寿院盛淳(日语:長寿院盛淳)在出兵朝鲜时为了祈求岛津氏平安无事而奉纳愿文,并且寄进两座终夜灯至神社[6]。
庆长4年10月28日(1599年12月15日),根据收录于《新田神社文书》内的《执印吉左卫门尉宛岛津忠恒宛行目录》记载,神社获寄进先前被没收的隈城西手村内屋敷一处50石[注 4]。庆长6年正月24日(1601年2月26日),根据收录于《萨藩旧记杂录》内的《八幡新田宫执印某知行(日语:知行)坪付》记载,执印吉左卫门尉获赐200石,其中100石是为了表彰其在京都和高丽时的忠义。庆长7年(1602年)12月,根据收录于《新田神社文书》内《岛津家家老连署社领寄进状》记载,岛津氏为了达成愿望,寄进市来、鹿儿岛和知览等总共100石至神社[注 5]。宽保2年(1742年)5月,根据东京大学史料编纂所藏的《神社调》记载,神社当时的领地达250石左右,寺家和社家的给地(日语:給地)是617石,总共达867石左右。1876年,根据《神领高并神官家禄高取调帐》记载,神社当时的领地达426石左右,神官家禄则是424石左右[6]。
根据《日本社寺大观》记载,神社境内(日语:境内)面积达17600坪(约58181.82平方米)左右[12],《全国神社名鉴》称是25000坪(约82644.63平方米)左右[1],《神社名鉴》则指是25146坪(约83127.27平方米)左右[4]。本殿占地39坪(约128.93平方米),为入母屋造建筑,币殿则占地11坪(约36.36平方米),均建于嘉永3年。拜殿占地14坪(约46.28平方米),敕使殿则占地7坪(约23.14平方米),均建于庆长7年。
根据《三国名胜图会》记载,神社的一之鸟居至二之鸟居之间曾经建有称为神龟山十二坊的佛寺,均属真言宗。根据《三州御治世要览》记载,观树院的石高是46石,学头坊是21石,经官坊是17石,检校坊和下宫司坊均是12石,正宫司坊和御政所坊均是11石,权宫司坊是7石,和光坊、玉泉坊、财力坊和圆林坊则以给地形式各自领有11石。十二坊之间也有建有社家的菩提所九品寺,领有给地3石,根据《三国名胜图会》记载,九品寺的住持宪春在丰臣秀吉侵攻至此时,以神社的历史来恳求秀吉下达禁制才让神社在内的宫内寺社幸免于难。庆应年间(1865年至1868年),根据《鹿儿岛县地志》记载,九品寺变成废寺(日语:廃寺),其他十二坊也推测在同时期便已经没落。除了十二坊外,参道两旁尚有各社家的住宅[6][13]。
武射祭当天在本殿举行神事后,一行人围绕本殿走三转,然后前往表参道兰桂马场。在兰桂马场预先设置一个称为“七日的”的标靶,直径达1.6米,然后由宫司在奉唱神歌后放箭。其后,由神人分三组轮流放箭,总共放箭12次。接着由虚岁达7岁的幼儿每人放箭两次,幼儿均头戴钵卷,男孩穿裃(日语:裃),女孩则穿绯袴(日语:緋袴)。最后由神社有关连的武人放箭,结束后众人会争相抢夺以和纸制成的标靶,并且拿回家供奉至神棚,从而祈求平安健康[16][17]。
早马祭是祈求五谷丰收以及慰劳牛马的祭事。根据口述历史,早马祭源于岛津义弘在庆长年间出兵至朝鲜半岛后庆祝其归来而来。当天首先在本殿举行本社祭,然后前往保食神社举行末社祭,并且在神社前奉纳马舞,其后再返回本殿奉纳。下午时众人与马匹一同在市内巡游,由于马匹会挂上铃铛,因此又称铃悬马[16]。
御田植祭同样在举行本社祭后于保食神社举行末社祭。其后,一行人奏起雅乐,神社幼稚园的学生则会担起装有稻苗的竹笼,向围上竹栏的神田(日语:神田)进发。宫司、地区首长、农协长以及幼稚园学生代表率先插秧,然后由头戴乌帽子身穿白丁(日语:白丁 (装束))称为“早男”的男性和头戴菅笠身穿绯袴称为“早乙女”的女性,总数约20多人一起插秧。神田一旁则奉纳奴振(日语:奴振り)[16]。
御神镜清祭是祈求孩童茁壮成长的祭事。当天在举行神事后,神社幼稚园的学生家长约250人齐集于拜殿,以小绳特制而成的鲍鱼刷以及和纸来擦亮直径达厘米至厘米的铜镜。结束后,鲍鱼刷以及和纸作为保祐平安健康的幸运物会被带回家里。御通夜祭是祈求五榖丰收、国家平安以及家庭安全的祭事,当天会通宵向神明献上神舞等余兴[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