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纲(1083年7月27日-1140年2月5日),字伯纪,祖籍福建路邵武军邵武八龙乡庆亲里,生于常州无锡东乡胶山,故自号梁溪居士(梁溪为无锡古称)。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年)进士,与赵鼎、李光和胡铨合称“南宋四名臣”。
李纲生于宋神宗元丰六年闰六月十日(1083年7月27日)秀州华亭官舍(今上海松江)。
大观元年(1107年)十月,以父夔遇郊祀恩,补假将仕郎。二年(1108年),调将仕郎、真州司法参军事。政和二年(1112年),中莫俦榜进士乙科,徽宗顾问再三,特旨升甲科,授承务郎、相州州学教授,以亲庭远,易镇江。
四年(1114年),召除国子监正。十二月,除考功司员外郎。五年(1115年)九月,除监察御史兼权殿中侍御史。十一月,罢言职,除比部司员外郎。六年(1116年),转承事郎。七年(1117年),差充礼部贡院参议官。重和元年(1118年)五月,除太常寺少卿。八月,除起居郎。十二月,差充国史编修官。宣和元年(1119年)六月,以京城大水,上疏论列六事,降一官,授承务郎、监南剑州沙县税务。二年(1120年)六月,复承事郎。三年(1121年)正月,磨勘转宣教郎。四年(1122年)丁父忧。六年(1123年)正月,知秀州事。七年(1124年)三月,太常寺少卿。七年(1125年)十二月,除兵部侍郎。
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侵汴京。正月,除尚书右丞、东京留守、亲征行营使。任京城四壁守御使,击退金兵。二月,罢职,随即复旧职,改充都大提举、京城四壁守御使、除知枢密院事。四月,转太中大夫。五月,除河北河东路宣抚使。曾倡议于河北设立藩镇以抵抗金,遭主和派所斥。九月,除观文殿学士、知扬州事,随即提举杭州洞霄宫。十月,责授保静军节度副使、建昌军安置,再贬临江。十一月,复原官,除资政大学士、领开封府。
赵构为帝后,建炎元年五月甲午(五日)宋高宗(赵构)一度起用李纲为相,主战派。曾陷害太宰张邦昌,并迫他自刎。御史中丞颜岐说:“李纲为金人所恶,不宜为相。”右谏议大夫范宗尹说:“李纲名浮于实,有震主之威,不可以相。”李纲上任,“首陈十事”,决心重整朝纲,主张用两河义军收复失地。李纲主政仅七十五天,建炎元年八月十八日便遭罢相,为观文殿大学士,提举杭州洞霄宫。其施政举措皆被罢。十月八日,受殿中侍御史张浚弹劾,罢观文殿大学士,仍留提举洞霄宫之职。居住鄂州,建炎二年十月间朝廷命其移往澧州(治今湖南常德市澧县)。御史中丞王绹弹劾李纲“经年不赴贬所”。建炎二年十一月四日,又被贬谪万安军(海南岛)。十一月下旬,与子李宗之南渡琼州。建炎四年(1130年),遭贬流放遇赦后,隐居泰宁丹霞岩。
绍兴九年(1139年)正月,宋金议和,宋向金称臣纳贡,李纲忧愤成疾。十年(1140年)正月十五,病逝于福州仓前山椤严精舍寓所。五月,特赠少师。十二月,葬于福州怀安桐口大家山之原。十三年(1143年),赠太保。十六年(1146年),再赠太傅。二十八年(1158年),赠太师。淳熙十六年(1189年),特赠陇西郡开国公,谥号忠定(虑国忘家曰忠 安民大虑曰定)。
著有《梁溪集》180卷,附录6卷。
李纲死后葬于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光明村大嘉山南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