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联恭(1938年4月10日-),台湾法律学者,东京大学法学博士,专研民事程序法,理想是正义实现最大化。邱教授学说自成一格,特别强调法是当事人实体利益与程序利益的平衡点;民事诉讼程序是法院与当事人协力之下,共同寻找法之所在的程序;推动建立一个温暖而富有人性的司法环境。学术上邱教授的主张与见解常与台湾其他的民事程序法学者有意见相左之处,在民事诉讼研讨会的论文发表与会议过程中都留下激烈的辩论过程。而在邱教授以及其他学者的努力之下,对于德国、日本民事诉讼法制度中多次增订修法的引介,亦着力于近数十年来台湾民事程序法之发展,展现在台湾民事诉讼法于1999年、2000年、2003年三次大修法的方向与内容。
1979年,邱联恭发起成立台大法律服务社,为台湾平民法律服务之滥觞。目前由邱联恭教授以及台湾大学法律学系之许士宦教授以及林明锵教授共同指导学生社员,在每周六下午于台大法学院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目前同样任教于台湾大学法律系之许士宦教授以及沈冠伶教授,其博士论文与硕士论文当初分别由邱联恭教授所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