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乃斯 CBE(Penrhyn Grant Jones,1878年-1945年)是一名英国法官和外交官,曾任英国在华最高法院助理法官。
卓乃斯生于怀特岛郡考斯,曾就读于墨尔文学校。
1912年6月19日,他被内殿律师学院授予律师证书。 1919年出任英租威海卫高等法院代理法官。他也曾在英国驻上海、重庆、汉口和长沙领事馆任职。 1926年出任英国驻哈尔滨领事。 1928年,他在哈尔滨被授予大英帝国勋章。
1931年11月,他出任英国在华最高法院法官。 后来又出任英国在华最高法院代理首席法官。
1941年12月8日,日军占领了英国在华最高法院。卓乃斯被日本占领当局拘留了5个月,之后他被遣返回英国。 1943年5月,根据新签订的中英平等新约,英国在华最高法院不再保留,因此卓乃斯也不再担任英国在华最高法院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