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联邦国家

✍ dations ◷ 2025-04-29 10:01:24 #英联邦国家
英联邦(英语:Commonwealth of Nations),是一个由54个主权国家(包括属地)所组成的国际组织,成员大多为前英国殖民地或者保护国。英联邦元首为伊丽莎白二世女王,同时身兼包括英国在内的16个英联邦王国的国家元首,此16国构成了一个现代版的共主邦联。2018年4月21日,伊丽莎白二世女王于英联邦高峰会中提到下一任英联邦元首继任者希望是威尔士亲王查尔斯,在54个会员国领袖讨论之下,同意下一任英联邦元首由查尔斯接任。大英帝国的形成是300多年来贸易、移民与武力征服的结果,期间也有和平的商业和外交活动。帝国在全世界范围内协助传播了英国的宗教、信仰、法律,制度、人文、科学、技术、商业、语言、管理模式。帝国霸权帮助英国本土实现了惊人的经济成长,并使其在国际政治中拥有更大的发言权。随着英国本土的民主继续深化,海外领土的人民大多已经可以决定其政府的政策与未来,包括立法机关全面选举和直选行政首长。直到20世纪初,各殖民地总督仍旧由英国本土委派全权代表英国,直接控制其外交和国防的权力。伊丽莎白女王二世在1959年在自治领日向加拿大发言时指出,加拿大于1867年7月1日组成联邦意味着“大英帝国第一个独立国家”的诞生。她宣称:“这也代表着现在被称为英联邦的独立国家自由联合的开始。”然而,早在1884年,罗斯伯里爵士在访问澳大利亚时曾谈论过改变大英帝国,因为它的一些殖民地变得更加独立,如“英联邦”。英国和殖民地总理的初次会议于1887年召开,而这也导致1911年帝国会议的建立。英联邦从帝国会议发展而来。扬·史末资在1917年提出了一个具体的建议,当时他创造了“英联邦”一词,并设想了1919年巴黎和会上的“未来宪政关系和精神调整”。“不列颠联邦”一词在1921年“英爱条约”中首次获得英国于法律上的承认,当时,爱尔兰自由邦议员在宣誓成为国会议员时,就是用“英联邦”一词来替代"大英帝国"。在1926年帝国首相会议的“巴尔福特宣言”中,英国及其统治地位同意联邦成员地位平等。联邦成员在国内或外部事务的任何方面,并不属于一个人管理,尽管作为联邦国家的成员,需要对官方忠诚。1931年“1931年威斯敏斯特法令”规定了这些关系的这些方面。该法案适用于加拿大而不需要批准,但澳大利亚,新西兰和纽芬兰需要经过当地国会批准该法规生效。1934年2月16日,经议会同意,纽芬兰政府不愿接受威斯敏斯特法令 ,治理又回到了英国的直接控制之下。纽芬兰于1949年加入加拿大为其第十个省。澳大利亚国会和新西兰国会分别在1942年和1947年批准了在本地适用“威斯敏斯特法令”。虽然南非联盟不在需要通过“1931年威斯敏斯特法令”的国家之列,但是依旧通过了1934年的“联盟地位法”和1934年“皇室执行职能和封锁法”这两项法律。这两项法律的批准确认南非作为一个主权国家的地位。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大英帝国逐渐瓦解,大部分组成部分已经成为独立国家。截止2017年英国仍有14个海外领土。1949年4月,在“伦敦宣言”之后,“英属”一词从联邦的头衔中删除,以反映其非殖民化的性质。联邦原本不接纳共和国加入,所有联邦成员都必须以英国君主作为国家元首,爱尔兰自由邦就是通过修宪成为共和国而脱离联邦。后因英国希望印度加入联邦而印度不愿效忠英王,所以联邦于1949年发表伦敦宣言,允许共和国加入联邦。迄今为止联邦的52个成员国内大部分为共和国,只有16个成员国以英国君主作为国家元首,此类国家合称联邦王国成员国。2013年3月11日晚,英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签署了联邦首份阐述其核心价值观的文件——《英联邦宪章》,这是“联邦发展与革新历程中一个重要里程碑”。《宪章》总结阐释了54个邦联成员在民主、人权、法治、国际和平与安全、可持续发展等16个方面的核心价值观和共同原则,它旨在维护邦联成员间的紧密联系、维持英国在邦联的影响力。2012年12月,该宪章由54个联邦国家政府首脑签字通过。2016年10月13日,马尔代夫政府决定脱离联邦。联邦成员国派驻其他联邦成员国的最高外交代表机构不称大使馆,而是称为高级专员公署(西班牙语:Alto Comisionado)。例如:英国派驻加拿大渥太华的外交代表机构不称英国驻加拿大大使馆,而是称为英国驻加拿大高级专员公署。如果一国加入联邦,那么其派驻英国以及各联邦成员国的大使馆将自动成为高级专员公署,反过来如果一国退出英联邦,那英国和各领联邦成员国驻该国的高级专员公署便自动变成大使馆。高级专员公署的最高使节(馆长(英语:Head of mission))不称大使,而称高级专员(英语:High commissioner (Commonwealth))。例如:加拿大驻澳大利亚堪培拉的最高外交使节称作加拿大驻澳大利亚高级专员,而非加拿大驻澳大利亚大使。英国驻外高级专员公署使用的旗帜与英国驻外使馆使用的旗帜不同,例如:英国驻华大使馆使用的旗帜为英国皇家徽章位于中央的联合王国国旗,而英国驻澳大利亚高级专员公署(英语:British High Commission, Canberra)所使用的旗帜为普通的英国国旗。在某些情况下联邦成员国公民所在地没有其国籍国驻当地使领馆,其可向英国外交代表机构寻求领事保护(英语:Consular assistance)。若需更新护照而护照持有国未在当地设馆,英国驻外机构会为其签发一本英国护照,国籍为联邦公民。历任元首皆由英国君主兼仼。现任秘书长是派翠西亚·苏格兰(Patricia Scotland)主席由其中一个成员国的政府首脑兼仼,每两年更改在仼的成员国。以下国家(地区)在历史上和英国均没有任何关系:英联邦成员国中的英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分别拥有一些属地或联系国,这些地区也属于英联邦的范围之内。三国在南极洲行使主权的权利受南极条约限制。以下国家/地区自脱离英国统治/托管后从未申请加入英联邦原为英国统治,后独立,但未被联合国承认以下国家原为英联邦成员国,但后来因不同原因退出英联邦以下国家目前为英联邦成员国,但曾经因不同原因退出过英联邦由于在1997年后,加入英联邦的标准有所改变,各成员国认为必须拒绝这些国家的申请。 其中不少国家已表示有兴趣加入联邦及征求有关资料。尽管这些国家过去没有被英国统治,不符合现时的入会标准。然而,随着申请标准正在被重新检视,他们可能成为英联邦的未来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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