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已撤销的行政区,在今河南省中部。1949年置,专员公署驻许昌市。辖许昌、漯河2市及许昌、长葛、鄢陵、临颍、郾城、舞阳、叶县、襄城、禹县、郏县、宝丰、临汝、鲁山13县。
1953年,原淮阳专区所属周口市及商水、西华、扶沟3县划入许昌专区。1954年,将临汝县划归洛阳专区。许昌专区辖15县。
1957年,由叶县、宝丰2县析置平顶山市,由省直辖。1958年,原由省直辖的平顶山市划入许昌专区;撤销周口市,并入商水县。专区辖3市、15县。
1960年,撤销宝丰县,并入平顶山市;撤销许昌县,并入许昌市;撤销郾城县,并入漯河市。1961年,恢复许昌、宝丰、郾城3县。
1964年,平顶山市改设平顶山特区(地级)。1965年,将扶沟、西华、商水3县划归周口专区。许昌专区辖2市、12县。
1969年,撤销许昌专区,改置许昌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