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乔治·尤尼乌斯·史丁尼(George Junius Stinney Jr.,1929年10月21日-1944年6月16日)是美国在20世纪处决过年纪最小的少年死刑犯,乔治·史丁尼被处决时年仅14岁。乔治案的争议点除了他被处决时的年龄,还有整起案件的程序与罪责都同样受到质疑。2014年12月17日,南卡罗莱纳州法官卡尔曼·穆林斯(Carmen Mullins)宣布撤销乔治·史丁尼的罪名。
乔治是一个非洲裔美国人,因涉嫌在1944年3月23日于南卡罗莱纳州克拉伦登郡杀害两名白人女孩,11岁的贝蒂·珍·宾尼克(Betty June Binnicker)和8岁的玛丽·艾玛·汤玛士(Mary Emma Thames)而被捕。两名女孩骑自行车出门采花时失踪,她们经过史丁尼家,曾停下来问乔治和他妹妹凯撒琳(Katherine)哪里可以找到西番莲。她们后来迟迟没有回家,附近居民组织了数百人的搜索队希望能找到她们,但却只在隔天早上于水沟中发现她们头部受伤的遗体。
乔治后来遭到逮捕,几名白人警察将他隔离在上锁的房间内审讯,现场没有其他证人。几小时后,一名副警长就出面宣布乔治已经承认一切罪状。警方表示,乔治想和贝蒂发生性行为,但遭到拒绝,此时因为玛丽想脱逃,乔治就动了杀机。乔治先攻击玛丽,但遭到反击,于是改成攻击贝蒂,警方也在现场发现一根4.5尺长的铁路道钉(英语:railroad spike)。副警长表示,乔治显然袭击成功,受害者的头部有严重的钝挫伤,甚至有4到5片头盖骨被敲下来。
乔治随即被控以一级谋杀罪罪名,镇民的情绪在短短几小时内由悲伤转成愤怒。由于乔治的黑人身份,因此种族主义情绪也跟着出现,小镇的政治氛围紧绷而对立。镇民威胁要对乔治动用私刑,但在他们来得及这么做之前,乔治就已被执法当局转送至查尔斯顿市。乔治的父亲被镇上的木材厂解雇,史丁尼全家连夜搬离克拉伦登郡,以免被愤怒的镇民攻击。
乔治的审判在1944年4月24日早上10点于克拉伦登郡法院大楼开庭,中午休庭,2点30分继续审判。法院指定由30岁的律师查尔斯·普劳顿(Charles Plowden)为乔治辩护,他没有质询证人,主要辩词是查尔斯年纪还太小,不可能做出这样的犯罪行为。然而,根据当时的南卡罗莱纳州州法,州民过了14岁就是成年,依法需接受成年人的法律规范。整场法庭攻防在下午4点30分结束,陪审团短暂休息后又商议了10分钟,之后就判决乔治有罪,应求处死刑。当法庭询问被告是否上诉时,普劳顿代表乔治回答史丁尼家没有钱支付上诉费。另外,贝蒂·宾尼克的姐姐洛琳·宾尼克·贝利(Lorraine Binnicker Bailey)事后接受传记作家马克·琼斯(Mark Jones)访问时则表示:
在克拉伦登当地的教堂,美国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和工会向时任南卡罗莱纳州州长(英语:Governor of South Carolina)的欧林·约翰斯顿(英语:Olin D. Johnston)请愿,希望停止执行乔治·史丁尼的死刑,并将刑罚改判为无期徒刑,因为乔治的年纪实在太小。乔治的死刑引起舆论争议,有民众写信向州长表示:“处决儿童是希特勒才会做的事。”但也有人支持处决乔治:“很高兴听到您对黑鬼史丁尼的决定。”无论约翰斯顿是站在哪一边,当时他都没有做任何评论。
1944年6月16日,南卡罗莱纳州在哥伦比亚市以电椅死刑的方式处决年仅14岁的乔治·史丁尼。当天晚上7点30分,乔治抱着一本圣经走向行刑室。由于他的身高只有153公分,体重也只有40公斤,刽子手不仅在调整电极时遇上困难,甚至也找不到适合他脸型大小的面罩,过大的面罩不断从他脸庞滑落。乔治·史丁尼在行刑后4分钟内被宣告死亡,当时距离案发仅仅只有81天。
乔治·史丁尼案后来在1988年由作家戴维·斯托特(英语:David Stout)改编成小说《卡罗莱纳秘辛》(),该小说在1989年获得爱伦·坡奖最佳新作。斯托特在小说中认为乔治是无辜的,他为乔治虚构了一个名字“布拉格”(Bragg),并为他虚构一个侄子,在他被处死后10年回克拉伦登发掘真相。
这本小说后来由导演约翰·厄曼(英语:John Erman)改编成同名电影,由肯尼·布兰克(英语:Kenny Blank)饰演布拉格(乔治),小路易斯·格赛特(英语:Louis Gossett, Jr.)演布拉格的弟弟詹姆斯(James),取代小说中侄子的角色。肯尼·布兰克之后因此片获艺术新秀奖提名为1993年度电视电影最佳年轻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