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彩(1464年-1510年),字尚质,陕西巩昌府安定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弘治庚戌进士。正德初年,依附权阉刘瑾,官吏部尚书。刘瑾伏诛后,张彩被捕,死于狱中。
陕西乡试第四十五名举人。弘治三年(1490年)中式庚戌科二甲第六十八名进士。授吏部主事,历文选司郎中,为尚书马文升器用。此后五疏移疾离去,均被马文升坚持挽留。给事中李贯举荐其有将才,而杨一清亦举荐其代替自己的三边总督职位。当时焦芳因张彩与刘瑾同乡,而向刘瑾举荐。升任都察院左佥都御史,一年后超拜吏部右侍郎。官至吏部尚书。刘瑾被诛后,张彩因是阉党,以交结近侍论死,遇赦当免。改拟同刘瑾谋反,病死狱中,仍锉尸于市,籍其家,妻子流放海南。
曾祖张惟孝,赠主事;祖父张励,户部郎中;父张谟,监生。母穆氏;继母马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