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因理论(英语:Attribution theory),社会心理学的理论之一。归因是指:观察者从他人的行为推论出行为原因、因果关系。归因理论是研究人们如何做出归因,以及为何在某情况做出某种归因,在另一情况做出另种归因的理论。归因理论的假设是建立在个人随时向重建认知平衡的欲望之上。主张当人们发生言行脱序状况时,会主动运用存在脑中的认知为自己提出原因,或为别人找理由。
第一个提出归因理论者是德国社会心理学家弗里茨·海德,接着是美国心理学家哈罗德·凯利(英语:Harold Kelley)的“共变模式”(或称“三维归因理论”),对海德的理论提出更深入的解释。此后还有许多专家对归因理论有所贡献。
归因理论可分为下列两种:
格式塔心理学家弗里茨·海德经常被描述为20世纪初的“归因理论之父”,重视对人知觉的研究。在海德看来,行为的原因或者在于环境或者在于个人。如果在于环境,则行动者对其行为不负责任;如果在于个人,则行动者就要对其行为结果负责。海德关于环境与个人、外因与内因的归因理论成为后来归因研究的基础。他认为,对人知觉在人际交往上的作用就在于使观察者能预测和控制他人的行为。
在20世纪20年代的论文中,海德解决了现象学的问题:为什么人在感受到属性时将之归因于感受之对象,而其实这些属性是精神构造出来的(例如:红色光照在白纸上,我们直觉地以为是一张红色的纸)。 海德认为,人们将“直接”感知的属性归因于他们能解释这些有意义的数据的对象。
他将这个想法扩展到关于人的归因:“动机,意图,情感......表现为公开行为的核心过程”
在弗里茨·海德 (1958) 提出归因理论后不久,心理学家哈罗德·凯利 (1967, 1973) 提出了一套理论来解释,什么时候人会倾向采内向归因,什么时候倾向采外向归因;这套理论称为“共变模式”(英语:covariation model)。与Heider一样,Kelley认为人在做归因的过程中,会搜集各种个人与情境的资讯来辅助判断,并比较判断他人的行为如何随着时间、地点、自身角色、参与者、其他情境因素而“一起改变”(英语:covariate)。此际有三种重要的资讯,或称三个“维度”(面向)的考量:
例如:你看到一间餐厅的老板(行为人、观查对象)在骂员工(刺激),你会认为是老板有问题(内向归因,行为人的问题。如面对此员工时特别苛刻?或刚好今天心情不好?)?还是此员工有问题(外向归因,行为人身外的问题。如笨手笨脚,或工作不专注)?还是今天某个客人或店的其他地方有问题(外向归因,并否定本次观察到刺激来源的因果关系)?
凯利 (1967, 1972, 1973) 认为:
共变模式或三维归因理论,其实运用的原则跟科学上认定因果关系时的方法一样,都在观察某一刺激是否为结果的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观察同一刺激是否在各种情境下皆能稳定地造成结果(充分条件),以及是否缺少了此刺激时,尽管情境中其他因素不变,结果仍稳定地不发生或减少发生(必要条件)。共变模式理论在此告诉我们的是:每个人,不管科学家或一般人,或多或少都习惯于运用充分、必要条件的逻辑在认识世界、解释身旁的人事物。
但其他(McArthur, 1972; Wright, Luus & Christie, 1990)针对共变理论的延伸研究得出,在三个维度中,人们较少搜集与思考“共识性”的证据,也经常不会等到三种维度证据都充足了才做判断。这告诉我们的是:虽然每个人都有科学观察和推理的能力,但是一般人,甚至科学家在研究领域之外,经常只看片面的证据就下结论,或者过分看重(同时也是过分轻视)某方面的证据。所以人身为世界观察者、诠释者、认识者时,经常犯下“归因错误”(英语:attribution error)。
常见的归因谬误有下列两种:
基本归因谬误/基本归因错误(英语:Fundamental Attribution Error):人在解释别人的行为原因时,倾向归因于个人内在特质(一定是他有这样的人格,才做出这样的行为),而非外在情境因素(也许是情势所迫,或这个场所有特殊的潜规则)。
自利归因(Self-serving attributions)因高估自我因素而低估外在因素的影响力。倾向于做出对自己有利的解释。(例如:上班迟到是因为陆上交通拥挤,但其实每天交通都很拥挤。)
例如:将失败归因于内部、稳定、不可控时,会产生习得性无助感。